SAP物料分类帐之价格控制和差异分析与调整
二.标准价Pk加权平均价
如果实施了物料分类帐,如果物料采用移动平均价标志V,周期单位价格PUP=MAP,如果采用标准价格控制S,平时用标准价格核算,体现出差异来源,期末CKMLCP重估物料得到实际周期单位价格PUP并在结算后价格控制自动变成V,这样, 物料分类帐似乎混合了标准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的各种优点。
*周期单位价格PUP即月末加权平均价,不同的是国内ERP的月末加权平均价是真的要等到期末才能计算出,而物料分类帐平时以标准价格反应月末结算后一次调整而已。
下面Pk一下移动平均价和标准价。
移动平均价(MAP->Moving Average Price)
当物料使用移动平均价时,物料的移动平均价在
I.物料移动(MIGO,MB1A/MB1B/MB1C等)
II.后勤发票校验比如收货和发票时物料价格已经发生变化(MIRO)
III.订单结算(KO88/CO88等)
IV.外币采购的汇率变化
V.物料价格变更(MR21/MR22/CKMPRPN)
也就是说,只要有任何物料移动、发票校验或工单结算等业务涉及物料金额变更的交易,移动平均价都被重新计算。
国内软件发料时不计算价格,SAP中即使是发料时移动平均价也重新计算,这样做可以简化价格计算逻辑,计算MAP的公式如下:
本次交易后移动平均价=(本次交易前总库存价值 +|- 本次交易金额)
/ (交易前总库存数量 +|- 本次交易数量)
本次交易金额 = 本次交易数量 * 本次单价(货物移动) 或
发票价差/汇差(只有金额,本次有效交易数量0,MIRO)或
手工价格变更(价格更改,本次有效交易数量0,MR21/MR22)
为了设计上的方便,在涉及物料金额变化的任何交易都重新计算移动平均价。
假设某存货第一期期初1000公斤,价格为65.15元 / 100公斤,发出999.55公斤,遗留0.45公斤,然后在第二期发现实际上在第一期上线时少计了999.55公斤,以MAP MB1C进来,结果如下表.
MAP逻辑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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