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其不备,取走银行柜台上的钱,是盗窃罪还是侵占罪?——律师”以案释法“之周五刑法篇

趁其不备,取走银行柜台上的钱,是盗窃罪还是侵占罪?——律师”以案释法“之周五刑法篇,第1张



每日一题2020年10月9日(答案见次日文章)

2020年10月8日题答案:

问:游客隐瞒病情出游身亡,旅行社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若旅行社在已尽到告知、警示并进行了积极救助后,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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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9年8月31日,施某在银行某支行柜台办理存款业务时,见同窗办理业务的德某未取出银行工作人员放入取款槽内的1万元现金,心动不已。趁德某及银行工作人员不备,将取款槽内德某尚未取走的1万元现金迅速拿走后离开。施某拿走取款槽内现金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还是侵占罪?

趁其不备,取走银行柜台上的钱,是盗窃罪还是侵占罪?——律师”以案释法“之周五刑法篇,图片,第2张

以案释法

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现金1万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本案中银行取款槽内1万元现金并非德某所遗忘,也还未脱离德某及银行工作人员的掌控,且施某是在明知自己所办理的并非取款业务的情况下将取款槽内的他人现金拿走,不符合侵占罪的犯罪构成,应以盗窃罪定罪量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律师提示

盗窃罪和侵占罪有什么区别?

首先,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盗窃罪的对象是财物。这里的财物既包括有体物,也包括无体物;既包括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也包括违禁品及其他人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在于判断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脱离占有以及由谁占有。行为人不可能盗窃自己事实上占有的财物,对自己事实上已经占有的财物只能成立侵占罪。由于侵占罪的特点是将自己占有的财产通过不法转变为自己所有,因此,只要某种占有具有被处分的可能性,便属于侵占罪中的代为保管,即占有。所以,侵占罪既可能侵占自己事实上占有的财物,也可能侵占自己在法律上占有的财产。其次,从犯罪对象上来看,盗窃罪的对象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对于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不可能成立盗窃罪。从客观上说,占有是指事实上的支配,与非法占有目的中的占有不是等同概念,不仅包括物理支配范围内的支配,而且包括社会观念上可以推知财物的支配人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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