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春考招生简章- 上海本地宝
【导读】:2023年春季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章程发布。三个专业计划招生70人,自主测试为面试。具体内容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如下。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3年春季招生简章
一、机构全称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二。学校地址
松江校区的地址是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
新生被松江校区录取。
长宁校区的地址是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
虹口校区地址是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88号。
三。层次结构
■本科
四。学校类型
■普通高等院校
■公立高等院校□私立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文凭的机构名称和证书类型
机构名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证书类型: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在完成学习并达到毕业要求后颁发。
六。高等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是我校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七。注册计划和说明
2023年我校春考招生专业及计划;
(1)上述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其中飞机制造工程专业推荐男生报考。(2)材料: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分流在专业招生第一年末进行,具体分流办法参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招生分流方案(试行)》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八。专业培训对入学外语考试语言的要求
外语联考语言不限;课后教学的外语是英语。
九。选择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发〔2022〕37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育考试院发〔2022〕22号)关于春考招生录取条件要求的考生,可在2023年报考我校。
十、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考生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如隐瞒病史,我校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退学和休学的规定处理。
XI独立测试的措施
(1)2月13日9: 00-21: 00、2月14日9:00-16:00期间,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市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高中毕业生必须通过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技术)七科全部合格。7科成绩的认定按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2)2月16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两倍划定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最后一部分线分相同,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春考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育考试院高招〔2022〕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考生须于当日在我院“高校招生网”(http://zsb.sues.edu.cn)选择考试时间和地点。
(3)2月25日至26日,达到我校自主测试合格线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自主测试。同时,报考我校两个专业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合格线的考生,需分别参加各专业的测试。考试地点为长宁校区(仙霞路350号),具体时间和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行选择时间后在我校“高校招生网”上公布。
(4)我们学校的自主测试是面试。具体内容根据专业特点确定。独立测试总分150分。
(5)综合素质评价: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计入自主测试总成绩,分值为10分。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3日15:00前通过电子邮件向学校招生办提供本人品德发展和公民素养的各类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课程和学习成绩(高中成绩、学科获奖材料等。)、身心健康和艺术修养(各类才艺或体育比赛获奖证书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类科技创新活动获奖证书等。)(sueszsb@126.com招生学校电子邮箱)
(六)取得我校自主测试资格后缺考的考生,其相应测试成绩作为零分计入春考总成绩,并参加后续录取排名。
十二。准入规则
(1)加分政策:按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季考试总成绩(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考生按春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公布。预录取名额未满时,候补录取考生按排名顺序依次等待。
3月8日至9日预录取和候补录取的考生,须办理录取专业网上信息注册。相关报名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4)同分:各专业最后一名同分时,依次比较自主测试、数学、外语、语文的成绩。
(5)正式录取:预录取考生按规定办理完所有手续后,由我校正式录取。
十三。费用
学费标准:5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如有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标准:1200元/年(沪教委[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沪财[2003]93号)(如有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录取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和减免学费。同时,学校还为学生设立了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我校承诺保证考上我校的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和举报电话
我校春考招生全过程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电话:021-67791256
十六。网站和联系电话
学校:www.sues.edu.cn,官网
招生办(办公室)官网:zsb.sues.edu.cn
电话:021-62750183
十七。其他注释[/s2/]
(1)学校自主考试安排、考试名单、录取分数线等按规定需要公示的信息,以学校“高校招生网”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2)已通过春季考试预录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补名单并最终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2022〕37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3)春招考生录取时间为当年9月。
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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