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丨处罚要注意的8个重点
1. 案件是否有管辖职能。
2. 案件是否属本区域管辖。
3. 确认案件是否属本级级别管辖。
4. 案件的时效性,即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等原则。
5. 移送管辖及指定管辖的标准和程序。
1. 当事人的自然信息。自然人的要有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有相关的证明文件。
2. 当事人是否具有行政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等。
1. 违法主体认定是否准确;
2. 违法行为的过程是否明晰,构成要素“七何”(何事、何时、何地、何情、何故、何物、何人)是否清楚;
3. 涉案物品数量、货值、非法所得等数据是否计算正确等。
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入手,判断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包括违法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内容、危害结果等等实体和程序证据。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细节:
1.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的内容是否规范。检查情况是否客观、真实、准确;办案人员、当事人是否签名、盖章或以其他方式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名是否注明原因。
2. 先行登记保存单据是否准确、规范。保存物品与检查笔录是否一致;是否经当事人或有见证人确认等。
3. 调查笔录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被询问人、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日期;涂改处有无确认,询问笔录中有无诱供、指供现象。
4.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有无证件证明、委托书。
5. 收集的复印件、影印件、抄录本是否有证据提供人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注明出证日期、证据出处、并签名盖章。
6. 收集的证据来源是否合法。偷拍、偷录、窃听等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7. 现场拍摄的照片、计算机数据、录像等视听资料是否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及当事人或证人的确认。
8. 鉴定程序和结果是否合法。
9. 证据材料是否充分。证据之间是否互相印证、环环相扣,能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包括案卷材料是否完备、文书格式是否规范,表述是否准确,用词是否严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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