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胶东官场奇闻:昌乐知县被告发下狱,却因此越级升为登州知府

明代胶东官场奇闻:昌乐知县被告发下狱,却因此越级升为登州知府,第1张

明初洪武一朝,诸事草创,制度未备,在官员任免方面,并无固定的出牌套路,时常会出现一些在后世看来比较奇特的用人举动。在胶东半岛范围内,就能找到不少相应的案例,比如本文要介绍的主人公于子仁。

于子仁,湖广武冈州(武冈现属湖南)人,洪武乙丑科(洪武十八年)进士出身,大约在洪武二十九年上任登州府知府

当时,明朝开国不久,进士还属于稀缺人才。就此而言,于子仁担任登州府知府并不算什么稀奇事。不过,要说起他被提拔为知府的经过,那就称得上是曲折奇特了。

明代胶东官场奇闻:昌乐知县被告发下狱,却因此越级升为登州知府,第2张

根据《明史》《明一统志》《皇明纪略》等史料的记载,于子仁考中进士之后,起初曾出任参军府庶吉士(并非待在翰林院)。这个起点不可谓低,但后来不知为何,他却被外放到山东昌乐县任职,并且还不是当一把手的知县,而是以“县丞”的身份作为副手。

不过,于子仁克服了这种心理落差,他在县丞任上兢兢业业,政绩突出,得到了朝廷“赐金币”的奖励,并且随即被提拔为昌乐知县。

福兮祸所依。与县丞相比,知县的权力更大,但承担的责任也要更多。更直白一点来说,就是更容易得罪人、风险更大了。果不其然,于子仁当上知县不久,就被人收集材料告发。

明代胶东官场奇闻:昌乐知县被告发下狱,却因此越级升为登州知府,第3张

由于明太祖朱元璋坚持“重典绳群下,守令坐小过辄逮系”,于子仁被告发后旋即下狱。这时,在一般人眼里,他的仕途已宣告终结,能保全自身就是万幸了。但就在这一节骨眼上,事情突然又出现了转机。

对此,《明史》记载道:

“(洪武)二十九年,知县灵璧周荣、宜春沈昌、昌乐于子仁,丞新化叶宗并坐事逮讯,部民为叩阍。太祖喜,立擢四人为知府。”

也就是说,于子仁下狱之后,有治下百姓闻讯专门从昌乐赶到京师(南京)为其伸冤。明太祖听闻此事,感觉于子仁等人深得民心、当属好官,于是不仅为其平反,还将之越级提拔为知府(明代知县为正七品,知府为正四品,品级相差很大)。就这样,于子仁便走马上任成为登州府的知府。

此事在《登州府志》中也有简略记载,称:“于子仁,湖广武冈人,为昌乐知县,坐诬。民赴京诉理。帝知其贤,擢登州知府。”

考虑到古代的交通、通讯条件(从昌乐县到南京并非易事)和当时的法律制度(倘如作伪证则要受到处罚),能有人愿意站出来替于子仁伸冤,多少能反映出他的为官品行吧(据《昌乐县志》,于子仁后来也入祀当地的名宦祠中)。

明代胶东官场奇闻:昌乐知县被告发下狱,却因此越级升为登州知府,第4张

于子仁究竟是因为什么事情被诬告下狱?正史并无记载,野史倒是留下不少传说。其中一种说法是与抓老虎有关。

相传,某日其辖区内有人被老虎所伤,于是便告知官府。于子仁听闻消息之后,安排手下进山抓虎,但手下都不敢接这份差事。于子仁便写下了两道文牒,告诉手下“进山之后将文牒焚烧就有结果”。手下依言而行,而文牒焚烧之后,果然老虎就乖乖的现身,并跟随对方来到衙门。随后于子仁对着老虎劈头盖脸的训斥了一番,而老虎仿佛能听懂他的话,原路返回山里,从此不再为害地方。此事传出之后,有的人感到佩服,而也有的人认为是“妖术”,就将之举报到朝廷。于子仁因此下狱。

当然了,上述说法过于玄幻,恐怕并非实际情况。不过,于子仁本身奇特的仕途经历,倒是有据可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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