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官需运气。运气好时,可以青云直上;运气差时,难免辗转蹉跎。而在清乾隆十三年十一月,时任山东登州府知府华栻就走了衰运——他的上司、时任山东巡抚“准泰”向朝廷递上一道奏折,声称“华栻非方面之才”,建议将他调离岗位。
华栻,江苏金匮县人,乾隆元年丙辰恩科二甲进士。其前期仕途履历不详,在乾隆十一年初被任命为登州府知府。这一年,他虚龄三十九岁。
作为二甲进士,华栻的才学功底应属上乘;而在任期间,他似乎也并无劣迹;但不知为何,山东巡抚准泰就是认为对方“不够称职”,强烈要求将他调走。
按照当时的制度,知府若被评价为“不称职”,朝廷大体有两种处理方式:一、如果年龄较大,直接勒令退休;二,如果年纪较轻,则转任同省同级清闲岗位。具体究竟是哪一种处理方式,通常是以巡抚的意见为主要参考。
不过,巡抚准泰虽然认准华栻“不称职”,但在后续处理上却犯了难。这其中的原因,正如他在奏折里所写的那样:“该员年仅四十有一,与年老勒休之例不符;东省(注:清末之前山东省在公文中的简称通常都是“东省”,后来才简称为“鲁”)又无简于登州之缺。”
用白话来说,准泰的意思就是:“华栻仅有四十一岁,不到年纪没法勒令他退休;而山东省其余的知府岗位,又都比登州府知府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原有的处理方法不能使用,而只能另辟蹊径了。
准泰思考了半天,终于想出了一个解决之道,那就是在其他省份寻找相对不重要的知府岗位,然后将华栻打发过去。
主意虽然有了,但“跨省调动”显然比“同省调动”要难得多。因此,准泰只能向皮球踢给吏部(主管官员选任),希望对方能够帮助解决这一棘手问题。
官场崇尚中庸之道,对“打破先例”的事情一向忌讳。吏部接到准泰的公文之后,也不敢擅自做主,便采取了最稳妥的作法——将此事汇报给乾隆皇帝,请求圣上拍板决策。
乾隆皇帝接到这份奏折之后,龙颜颇为不悦。他在乾隆十四年二月批复的上谕中是这样说的:
“朕思此等人员既以不能胜任,经督抚奏请改补、内部执例诘驳。往返之间,转得迁延时日。该员明知不能久留,未免志意隳颓,视同传舍,甚至萦情囊橐,簠簋不饬。于地方殊属无益。”
其大意就是:此事拖沓的时间太长。知府那边明知自己将被处理,自然是意志消沉,无心理政,如此恐不利于地方治理。
为此,乾隆皇帝又专门批示道:
“嗣后各督抚题奏改补人员,务于本摺内分晰声明,或宜调简,或勒令休致。其才具平常而年未衰老者,或以同知降补,俱著送部引见。有违例仍请改用部曹者,吏部一面将该督抚议处。一面行令离任。毋致贻误地方。”
也就是说,今后地方督抚建议调整府县官员,务必要提前拿定主意;如果实在难以处理,也要先命令对方离任,避免影响地方。
而在华栻这件事情中,乾隆皇帝并没有直接采纳准泰的建议,而是传旨“著送部引见”。华栻最终的结果如何?限于史料,笔者暂时不得而知。
讲到这里,这次官员调整事件也算是叙述完毕了。读史有智慧。从这件事上,不仅能反映出清代地方官员的任免程序,也能反映出当时官场的复杂生态,还能反映出登州府在山东省的区划地位。
所谓“区划地位”,通俗来说,就是一个区划与同类区划之间的地位对比。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地位的高低,一般是取决于当地的经济水平,而通过主官的级别(比如说高半格或者高配)或者资历(同级重用)来体现。
在清代,知府并无“高半格”之说,起初均为正四品,乾隆十八年又统一改为从四品(顺天府和奉天府的主官虽然级别要高,但其正式官职称呼为“府尹”而非“知府”)。但不同府之间的区划地位却不尽相同。
就华栻的例子来说,按照巡抚准泰在奏折中“东省又无简于登州之缺”的逻辑,在当时山东省的府当中,登州的重要性应该是属于比较低的一等了。
清朝之初,山东延续明代的区划,共设有六个府,即:济南府、东昌府、兖州府、青州府、莱州府和登州府。而到了雍正年间,武定、沂州、泰安、曹州陆续升级为府,山东的府便增加到了十个,即:济南府、兖州府、东昌府、青州府、莱州府、登州府、武定府、沂州府、泰安府和曹州府。
登州府三面环海,而上述很多府则地处内陆。如果按照今天的经济发展来看,登州府的重要性显然要比内陆的府高一些。但在清代中前期,情况却并非如此。
当时,农耕为主要产业,漕运(运河)也比海运更发达。山东内陆的府以平原地形居多,又临近运河,在经济指标上自然比以丘陵为主的登州府更有优势。因此,登州府知府在乾隆年间被视为山东“最简”之缺,也就不难理解了。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上述情况大约自咸丰十一年烟台开埠之后发生明显转变,随着对外贸易等海洋经济的崛起,登州片区在山东省的重要性不断得到提升。而胶州亦是同样的道理(胶州原本隶属莱州府,青岛开埠之后,胶州脱离莱州府,升级为直隶州)。这种重要性,也大体延续到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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