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窑厂的最高规格——同治皇帝的“大婚礼”瓷
同治期间景德镇御窑厂大量烧造“大婚造器”为该时期御窑烧造规格最高的御瓷。
同治五年(1866)景德镇御窑厂恢复烧造后,就立即为同治皇帝准备大婚礼瓷,从同治六年六月开始,内务府就大量召集宫廷画师按照皇帝的爱好和要求绘制大婚礼瓷画样,其内容包括釉色、纹饰、形制和数量。
同治七年(1868),造办处完成画样,由内务府发往景德镇御窑厂为大婚礼瓷制作蓝本,并在同年指派九江关监督——景福 督烧同治帝婚礼御瓷,共完成“十份九项花色”120桶,计7294件,其中绝大多数为黄地粉彩瓷。
此后的同治八年、九年、十一年(1872)御窑厂又奉旨补烧10072件大婚礼瓷,共包括大婚礼瓷、皇后大妆奁用瓷和“燕喜同和”款瓷三个品种。
御窑厂如此大量的生产必然有朝廷财力的充分保障,同治年间用于景德镇御窑厂烧造的费用高达一万两白银,达到了乾隆年间的标准,就当时的国家财力而言这是极为奢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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