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讲 君主专制体制的演进与强化及专制晚期的政治形态
考点1 君主专制体制的演进与强化
一、君主专制政体
皇帝制度
确立~秦始皇
特点~天下独尊,朕即国家,一人之天下;
军政法大权集一身;
独断性,随意性
影响国家决策合理性。
二、君权与相权调整
(总步骤——分相权独相为群相)
(总趋势~君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削弱)
背景:丞相为皇帝第一助手,
权力坐大,矛盾不可避免。
目的:防止宰相擅权;
加强统治;
提高行政效率;
弥补政事多宰相力短缺陷。
措施:
西汉~汉武帝频繁换丞相,打击丞相权威;
设“中朝”(内朝),在宫廷对大事做决策,
“外朝”权利受限制(丞相御史大夫等原有机构)。
唐朝~三省六部(三省长官都为宰相)
(门下设政事堂议政,后议政者皆有相地位)
(纵向分权)
宋朝~中书门下(政事堂),成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设副宰相参知政事(政),
枢密院(枢密使)(军),
三司使(财)。
(横向分权)
元~大体沿袭宋
结果:君权加强,相权削弱分散
唐元中书省区别:唐中书省是决策机构尚书省是执行机构,元中书省是行政机构,权力较大。
三、监察体制
秦:中央御大夫,地方监御史。
汉:地方~十三州部,设刺史,
中央~提高御夫地位。
唐:御史台~视察监狱执法。
宋:提点刑狱司;
元:提高御史台地位。
作用:
积极~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监督官员规范执政,防止官员腐败。
局限~专制制度本质决定其功能有限
是帝王耳目而非代表社会。
四、选官制度
世官制:官职限定在贵族内,贵胄子弟世代继承(秦前)
军功授爵:按军功授爵位官职(秦)
察举制:官吏访查向上推荐(还有征辟)
(西汉汉武帝创)
举孝廉:东汉。
九品中正制:看门第族望。(魏晋南北朝)
科举制(考试选官)
过程~隋设考试选官,
唐宋完善,
明清固化为八股取士。
评价:
积极~破除世家大族对官场的垄断(选官基础扩大);
引导追求公平公正(选官标准);
提高了行政效率(吸收文化士人参政);
利于社会重学风气形成。
消极~阻碍思想与科学文化进步与创新(八股取士),导致近代的落后;
将知识分子极大程度纳入专制政体控制内。
五、地方制度
原始社会~部落;
夏商~方国,内外服;
周~分封
秦~郡县(少数民族为道;下有乡里)。
汉~郡国并行。
州(初为监察),郡,县。
唐~道,州,县;节度使。
宋~路,州,县。
元~行中书省十个,
“腹里”为中书省直辖,
宣政院负责西藏四川青海。
行省下设路,府,州,县。行省大事军上枢密院,政务上中书省,无更改赋税权,无调兵权。
监督方式~设监察机构,
省官互牵,
定期觐述职。
评价~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
加强了中央集权,
调整了与地方的关系。
(原有的地理血缘划分被打破,变成任意划分,削弱地方经济联系文化认同感)
考点2 专制时代晚期的政治形态
一、明
太祖:罢丞相,六部直属皇帝。
评价~达到了高度集权的目的;
繁杂政务集皇帝一身。
成祖:设内阁,皇帝处理政务的助理机构(入阁官员身份由低变高)(文渊阁)。
评价~不是中央一级正式行政机构,
不能正式统帅六部百司、
(没有取得法定地位,职权范围不明确)。
内阁与丞相区别:
法定与临时;
有行政权与决策权与否;
制约与强化皇权。
设司礼监牵制,宦官专权,导致明朝政治黑暗。
二、清
军机处:雍正设,处理西北军务。
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最高中枢机构,
大臣唯凭旨办事。
特点~机构精简,人员精干,有官无吏,地处内廷。
评价~军政大权进一步集中到皇帝手中,
进一步加强君主专制制度;
办事效率高;
政治决策封闭性明显。
密折制度:地方大员密折奏事,
加强皇帝对地方控制。
法规章程:日趋严密,是部门做事有章可循。
评价:中央集权逐步加强;
地方政治自主性和能动性日趋受到压抑。
边疆制度:秦设道,
汉设都护府,
元设宣政院(中央官属)与土司。
原则~尊重各族社会风俗习惯,
笼络民族上层知识分子;(怀柔)
大事集权,小事分权,
因地制宜进行行政管理
(因事因地分治)
措施~设理藩院(民族机构),
地位同六部,范围蒙古西藏新疆。
西南废土司制度改土归流(流官)
(明朝出现,雍正大规模,乾隆基本完成)
成果~统治区域为西跨葱岭,
西北至巴尔喀什湖北岸,
北接西伯利亚,
东北至外兴安岭和库页岛,
东临太平洋,
东南台湾和钓鱼岛赤尾屿等,
南至三沙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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