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协会发布六大自律规则
中国证券业协会昨日(7月1日)发布《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必备条款》、《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了解客户规则(试行)》等六大自律规则,规范资产管理合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的内容,保护证券公司、委托人和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了解客户规则(试行)》要求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销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或提供定向资产管理服务时,采取相应措施,了解客户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和投资偏好等情况,向客户推荐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服务。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必备条款》、《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必备条款》、《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资产管理业务的要求而制定,对有关合同、集合计划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所应具备的基本内容提出了总体性要求。
证券业协会要求各证券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必备条款》、《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规定,分别制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集合计划说明书、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的文本。证券公司制订的相关文本中,应包括这两个条款规定的内容。
位律师回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