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规避招标五种现象

警惕:规避招标五种现象,第1张

警惕:规避招标五种现象,第2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人们的招标投标意识不断增强。但仍有一些单位认识不够,执行不力,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国有投资)存在规避招标投标现象。
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项目容易出现偷逃投标的情况。第一,附属工程。附属工程一般都比较小,容易被施工单位忽视。有的单位还认为只要主体工程招标了,附属工程就不应该招标。二是计划外项目。计划外项目从一开始就没有按规定履行立项程序,招标无从谈起;三是建设过程中矛盾大的项目。为了平息矛盾,施工单位违规将工程直接承包给当地村民。

目前规避招标的方式有几种。一种是肢解项目规避招标。施工单位将造价较高的单项工程肢解成各种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造价低于招标限额,从而规避招标。比如,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某单位将办公楼装修工程肢解为地面装修、吊顶等工程,单独发包。二是以“大吨小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这种做法比较隐蔽,主要是想把工程造价降到招标限额以下,确定施工单位后再调整工程,最后实际结算。审计中发现,某单位甚至一开始就没有进行设计流程,直接拿着一张“草图”谈判中标。施工单位确定后,重新进行了设计。最后,工程结算费用也大大超过了投标限额。三是打项目时差,规避招标。曾经发现某单位先把操场跑道拿出来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明确工作内容不仅是操场跑道,还有篮球场工程,当然费用也相应增加。第四,在信息发布上做文章,要么限制信息发布范围,要么不公开发布信息,避免公开招标。五是部分施工单位搞招投标。来自一个施工单位(承包商)的几家施工企业参与投标,通过编制不同的投标方案阻挠投标,从而排斥其他投标人;在一些工程招标中,甚至所有的投标单位都是一家,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

首先,规避招标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建筑市场工程承包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指令性计划,到建筑企业自己在市场上承揽业务,再到今天有形建筑市场(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政府建立招投标制度是为了建立正常的市场秩序,但一些建筑企业或其代理人未经公开招标就承包了工程,从而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其次,工程质量无法保证。招投标中的违法行为大多是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这样,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相互制约就被一种特殊的利益关系所取代。这使得双方对工程质量和效率的责任降到最低,容易偷工减料、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甚至业主单位与施工方串通掩盖质量问题。第三,容易诱发腐败。正常的招投标项目都是在“阳光”下进行的,而所谓的招投标谈判项目往往是单位几个人进行的所谓评标。在工程承包过程中,关键人物成为建设单位攻关的对象。如果立场不坚定,就容易导致权钱交易和腐败。

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问题,首先需要加强工程监管,改变工程发包的依据,由原来的初步概算作为发包依据,改为以授权部门的审核数据作为是否需要公开招标的依据。同时,加强项目跟踪监管。财务部门任命项目财务总监时,需要对建设程序进行审计。发现应当招标而未招标的项目,应当告知业主依法废止工程施工合同,重新组织工程招标。此外,要积极探索深化建设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改革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符合中国国情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目前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模式是谁使用谁建设。这不仅使施工单位难以掌握施工程序、规定和相关技术规则,也使分散的施工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难以进行专业指导、培训甚至监督。因此,应建立专门的政府机构来组织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投资管理体制的问题,建立建筑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警惕:规避招标五种现象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