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胥敬祥”式冤案:“案犯”入狱6年后发现真凶

安徽“胥敬祥”式冤案:“案犯”入狱6年后发现真凶,第1张

安徽“胥敬祥”式冤案:“案犯”入狱6年后发现真凶,第2张

26日,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获悉,该院在审查起诉李庆干故意杀人、抢劫一案过程中发现,5年前,该市埇桥区法院以相同的抢劫事实,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志有期徒刑13年。因此建议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苏州中院采纳这一建议后进行了再审,最终于今年7月31日撤销了原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宣告刘志无罪,刘志当庭释放。

1999年8月17日,一名男子来到宿州市埇桥区北杨寨派出所报案,称其母亲宋前两天在小屋内被抢劫,怀疑是邻居刘志所为。接到报警后,北杨寨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由于缺乏有力的证据,刘智被释放回家。2002年9月15日,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张丽华为了举报立功表现,举报了刘志等3名他人的“犯罪行为”,称刘志对3年前抢劫宋案负有责任。2003年3月,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刘志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刘志服刑六年多后,此案又被提起。2007年11月8日,李庆干故意杀人、抢劫、抢夺一案移送苏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李庆干主动交代,8年前宋被自己强迫抢劫。侦查人员发现,李庆干主动供述了被害人宋抢劫的经过和细节,与被害人的陈述一致,并分析刘志的判断可能存在错误。

2007年12月25日和2008年2月5日,苏州市埇桥区检察院两次致函埇桥区法院,建议其进行再审。经苏州市检察院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今年4月14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对该案进行再审。7月31日,法院最终宣告刘智无罪。截至今日发稿时,记者获悉,李庆干案仍在审查起诉中。

目前,苏州市委政法委已组成调查组,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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