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案例题解析(第二章)
第二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监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考核点2 1)
1。参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4条至第30条和教材《合同管理》第四章第二节(双方的权利)和第三节(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合同的这一部分有许多条款(27)。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监理方的义务、权利和责任
委托方的义务、权利和责任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合同双方的义务、权利和责任。为便于研究,请参考案例26、27和29
。
【监督人】(1)义务:①派出足够的人员向组织和监督计划汇报;②在合同(专项条约)约定的监理项目范围内完成监理业务,并按合同定期报告;③工作认真勤勉,提供相应建议,公正维护各方合法权益;④保密性;⑤使用客户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并在使用后移交;⑥负责合同协调;⑦不参与与客户利益冲突的活动;⑧不接受合同外与监理项目有关的报酬。
(2)权利:①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②质量、工期、成本的监督权(对组织设计、材料、施工质量的检查权,对工程款的审核确认权);(3)组织协调与相关单位的主持权,向委托人报告重要事项;④施工合同双方对另一方的意见,应通过监督、研究协商、争议调解等方式确定(19);⑤指令权(变更开工、停工、复工)(征得委托人同意);⑥选择总承包商的建议权和认可分包商的权利;⑦审核索赔;⑧获得报酬;⑨监理合同终止权
(① ~ ⑦是业务权)。
(3)责任:①责任期间为合同有效期;(2)在责任期内履行约定的义务,赔偿因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累计总额≯总监理报酬(不含税);③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和竣工工期不负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履行,违反第5条的赔偿(即上述义务③);④如果对客户索赔失败,客户因此产生的费用应得到补偿。
[委托人] (1)义务:(1)支付监理预付款;(2)协调外部关系,如委托监理方应得报酬;③在约定时间(合同)内对监理方的书面要求做出书面决定;④信息(工程资料)、材料(住房、通讯、其他)人员(如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
(2)权利:(1)授予监管权限和总监审批权;(二)选择工程承包商,签订合同;(3)工程设计要求的识别权和设计变更的批准权;④监督和控制监理方对合同的履行——人员监控(更换、履行职责、违法行为赔偿)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控;⑤审核监理月报和专题报告。
(3)责任:①履行监理委托合同,承担违约责任;(2)因监事以外的原因导致监事因业务工作遭受损失的,可以赔偿;③如果委托人索赔失败,应赔偿监理人相关费用。
▲对于以上内容,主要要求理解本质,明确责任、权利、义务的归属。
(二)建设工程招标方法与程序(考核点2 2)
1主要参考教材《合同管理》第三章第一节,《招标投标法》第二章,案例30、31。
这个考核点在历年考题中出现了三次(占43%)。考试内容为:①招标方法及招标文件内容(1999);②招标阶段监理工作的内容(实际上与招标程序密切相关)(2001);③招标管理(资格考试)(2003),所以也是本章的重点。
2评估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招标方式的类型、特点及选择——要能够结合项目情况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2)招标程序——要求熟悉招标程序的内容和实施顺序,可结合“招标管理”进行。监理工程师的投标管理大致可分为:①投标前的准备(招标文件、标底、招标广告的编制);(2)招标投标阶段;③评标和授标。明确各项工作的内容、目的和要求(如组织现场勘察的目的和要求;标前会议(澄清会)的目的和要求。
在招标过程中,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①我国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二)邀请招标的被邀请人应当是3个以上具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组织。(3)选择代理机构委托招标的,代理机构应具备三个条件,即有经营场所和从事该项业务的资金;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实力;评标委员会合格候选人专家库(具有高级职称或在同一领域工作满8年的专业水平)。(4)招标人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文件接收人。⑤从发出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得少于20天。
(3)投标文件的组成、各文件的目的和用途及其解释权的优先顺序。
(三)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和评标(评审点2,3)
1。该部分主要参考教材《合同管理》第三章第四节和《招投标法》第三章、第四章的相关内容。
该部分在历年考试中出现过两次(占29%),其内容为:①无标底评标(综合评分法)(2000年6号考试);②招标管理(资格审查)(2003年只考查资格审查标准是否应该统一的概念,专门考查实质内容)。
2。评估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资格审查主要内容——①法人资格和组织架构;②财务报表;③人员陈述;④施工机械设备;⑤分包计划;⑥近5年完成的类似工程(工程经验);⑦在建工程调查;⑧近2年涉及诉讼案件(信用);⑨他人。
(2)资格预审方式——①需要满足的必要条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联合体投标的,由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财务状况(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营运资金、分包计划、业绩。
附加条件:视项目需要而定。
②加权评分量化考试(案例35,实际考试题型会简化):给出评价项目、评分标准(标准要统一,2003题有涉及)、各项目权重。
综合得分= ∑各项得分×各项权重(案例35)
(3)开标组织。
(4)评标的组织。
(5)评标方法:①综合(增标)评分法包括有标底评标(案例37)和无标底评标(案例38,2000年考6号)
②评标价格法(案例39):注意“评标价格”仅用于评标比较,报价质量不作为合同价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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