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精讲班第33讲讲义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精讲班第33讲讲义,第1张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精讲班第33讲讲义,第2张

第二节股票
一、股票的含义(掌握)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凭证,用于证明投资者作为股东的身份和权利,取得股息和红利。
股票持有人是发行该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分享公司的利益,以及公司的责任和经营风险。股票可以作为交易对象和抵押品,成为金融市场上主要的、长期的信用工具。但是,股票只是代表股本所有权的凭证,本身没有价值。它不是现实资本,而是一种独立于现实资本的虚拟资本。股票一旦被认购,持有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资本,但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
例(判断):股票不能作为交易对象和抵押品,但可以作为金融市场上主要的、长期的信用工具。()
答案:错误分析:股票可以作为交易对象和抵押品,成为金融市场上主要的、长期的信用工具。
二。股票的基本分类(熟悉)
按权利义务划分股票种类的方法形成了两大类股票,主要是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和优先股知识总结
普通股(股东)优先股
性质和地位普通股是股票市场上的主要股票品种,是获得公司收益分配的所有权凭证的一部分,是公司资本结构的基本组成部分。优先股是一种特殊的股票,它使股东的收益更稳定,风险更小,但同时也相应地限制了股东的其他权利。

权利义务体现普通股股东的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有限责任和平等原则上。其股东享有优于普通股东的优先权。
主要分类依据和分类1。根据目的不同,股东权利可分为共益权和自益权。2.根据行使方式的不同,股东权利可以分为单一股东权利和少数股东权利。3.根据权利的性质,股东权利可以分为固定权利和非固定权利。①按股息支付是否累计分为累计优先股和非累计优先股;②分为参与型优先股和非参与型优先股根据是否参与普通股股东的股利分配,参与型优先股可分为全部参与型优先股和部分参与型优先股;③按能否转换为普通股分为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④根据优先股是否可以赎回,分为可赎回优先股和不可赎回优先股;⑤根据股息率是否可以调整,分为股息可调的优先股和股息不可调的优先股等。
主要权利(1)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2)选举权。(3)股票转让权。(4)股利分配请求权。(五)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六)查询公司事务的权利。(1)股利分配的优先顺序。(2)优先分配剩余资产。(3)有限投票权。(4)主张赎回权。
主要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二)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3)承担不可退还的股本义务。(四)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优先股股东享有的主要区别包括优先获得固定股息和破产清算中的赔偿等。但是,优先股股东不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公司的股利分配。但是涉及到优先股股东的权益,他们有投票权。
普通股股东不得要求公司赎回其普通股。有权同意或不同意股东大会提出的提案。根据平等原则,表决权一般为一股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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