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四)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四),第1张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四),第2张

6设备和操作
6.1一般规定
6.1.1铝镁粉生产和装卸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静电放电和电火花。
6.1.2铝镁粉车间,应使用防爆工具。
6.1.3拆卸粉末加工、处理、收集和运输的设备或设施时,室内室外均应使用防爆工具。
6.1.4清理地面、设备等处的回收粉末。,并在将其送回加工设备进行再加工之前除去杂质。
6.1.5在铝镁粉加工车间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a)有安全监督认可并经消防部门签字的操作证;来源:考试网
b)作业开始前,设备应停止运转,彻底清扫设备或工作场所内的灰尘和可燃物并检查确认;
c)作业开始前,必须将所有装有产品的桶(罐)运出车间;
d)进行明火作业的区段应与其他区段完全隔离;
e)高空明火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周围易燃易爆物质因火花燃烧或爆炸;
f)明火作业时,安全员应在场监督;
g)在明火作业及随后的冷却期间,不允许灰尘进入明火作业现场。
6.1.6在所有工作过程中,灰尘不得飞扬或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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