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第1张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第2张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1)劳动合同应当依据哪些“法律、行政法规”?
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款的说明(1994年9月5日)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法律、行政法规,不仅包括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还包括今后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以及民事、经济法律法规。【/br/】本条第二款中的“依法”是指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现行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第三方不得非法干预劳动合同的履行。
(2)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违背劳动者意愿或者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抵押金的,如何处理?用人单位能否以实行合同制为由辞退员工?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8月4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可以由用人单位拟定,也可以由双方拟定,但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签订。劳动者被强迫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未经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任何押金、保证金(物)或者抵押金(物)。违反上述规定者,应遵照劳动部通知, 《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有关规定的批复》(劳部发〔1994〕118号) 国有企业固定职工转制过程中,劳动者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不得以实行劳动合同制为由,借机辞退部分职工。
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2000年11月29日)
禁止用人单位从事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的;
(2)招用无合法证件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4)向聘用人员收取押金或抵押金;
(五)扣留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六)以招聘人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3)固定期限工转制时,员工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双方未就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怎么办?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批复(1996年4月26日)
北京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职工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一致问题的请示》(京劳发〔1996〕2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进一步规定:“国有企业固定职工转制过程中,劳动者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以实行劳动合同制为由,借机辞退部分职工。”根据上述精神,企业的固定职工在转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员工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经书面申请30天后,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对用人单位招(收)用的高校毕业生,已按有关规定签订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的,到期前应继续履行,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且不履行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出书面申请30日后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终止后,原服务合同、协议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约定赔偿方式的,劳动者应当按照服务合同、协议和用人单位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没有约定或者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将劳动者的档案转移到劳动者新的接收单位;没有接收单位的,应当转到职工户口所在地。
二。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但仍要求维持劳动关系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在规定期限届满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经部分机构证明因其他问题未被处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不得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四。在转制过程中,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本着相互合作的精神,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4)固定工在转制过程中,因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而未能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转制过程中固定工因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不签订劳动合同问题的批复(1997年7月11日)
北京市劳动局:
关于转制过程中固定工因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不签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北京市劳管文[1997])经研究, 回复如下:
企业在将原有的固定用工制转变为劳动合同制的过程中,应当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当地制定的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与职工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职工与企业未能就合同期限达成一致时,双方应按照当地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劳动者拒绝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参照《关于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批复》(劳社发〔1996〕71号)第二条,即“对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但仍要求保持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规定期限届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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