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法规精讲讲义之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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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1040建筑法
建筑法的立法目的是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建筑法》共85条,分别对建筑许可、建筑工程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作出了规定。LZ30104l掌握施工许可制度
一、施工许可制度的概念
施工许可制度是指国家授权的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前,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审查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条件,向符合条件的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允许施工单位开工建设的制度。
二。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的法定条件
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时,应当具备一系列前提条件:
1。已经办理了本建设项目的土地审批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用地。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应当向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2。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需要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必须先取得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方可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在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前,建设单位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如果需要拆迁,拆迁进度符合建设要求
对于需要提前拆迁的建设项目,拆迁工作直接影响到整个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筑工程开工时,拆除进度必须满足工程开工的要求,这是保证建筑工程正常施工的基本条件。
4。已确定施工企业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确定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进一步规定,确定的施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
(一)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项目未招标的;
(2)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没有公开招标的;
(3)肢解承包工程;
(4)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和技术资料
设计文件按设计深度可分为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对上述各类设计文件的要求如下:
(一)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满足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满足编制招标文件、订购主要设备材料、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设备制造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项目的合理使用年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
6。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也规定:“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审查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措施,没有安全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进一步规定:
(一)建设期不满一年的,实收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期超过一年的,实收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工程合同价的30%;
(2)建设单位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有条件的可实行银行支付保函或其他第三方担保。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建设单位应当将其消防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进行施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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