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于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2)被告知后才处理的案件;
(3)被害人带着证据起诉的轻微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2)被告知后才处理的案件;
(3)被害人带着证据起诉的轻微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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