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从犯?从犯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附属品包括以下两种人: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在犯罪集团或者其他共同犯罪活动中,在他人指使下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未达到犯罪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程度。这种人虽然也是共同犯罪的实施者,但地位从属于主犯,作用是次要的。具体来说,在犯罪集团或者其他共同犯罪中,同意、附和、服从主犯的犯罪意图,服从主犯的领导和指挥,不参与相关犯罪的决策和策划;在具体犯罪实施过程中,某一方面的犯罪活动是在主犯的组织指挥下进行的,情节较轻。该从犯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整个犯罪结果的发生中仅起次要作用。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为实施共同犯罪创造有利条件,提供物质或精神帮助,协助实施犯罪。这种从犯实际上是从犯,通常表现为犯罪人本人不亲自参与实施具体犯罪行为。如在某些犯罪中,在犯罪预备阶段和共同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协助行为人把风,提供实施犯罪的工具,指明犯罪的地点和对象,排除犯罪的障碍,从而帮助实施犯罪,促进犯罪结果的实现。此类共犯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整个犯罪结果的发生中仅起辅助作用。
根据刑法规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即根据从犯参与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从犯本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对主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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