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系列辅导之一

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系列辅导之一,第1张

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系列辅导之一,第2张

二者的区别是:
(1)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2)侵权对象不同。玩忽职守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体是作为公共安全一部分的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安全。
(3)发生在不同的场合。玩忽职守罪必须发生在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代表国家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发生在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过程中。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系列辅导之一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