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民商辅导,第1张

2008年民商辅导,第2张

你不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以及可能从该未成年人推断出的信息。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2008年民商辅导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