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一)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注射毒品的人提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营利为目的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麻醉药品和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向非法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毒品的单位,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2)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刑罚,又犯本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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