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在校大学生欲帮助考生高考作弊被判拘役
(宋、、记者)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四个大学生本想帮参加今年高考(Q吧)的同学作弊,不想刚实施就被抓了。四人被判拘留四个月。
2008年5月,被告人舒某、牟林计划为2008年夏季高考作弊提供电子设备。牟林联系赤峰地区考生并销售电子设备,协助赤峰地区参加高考的考生利用超短波电子设备获取高考试题获利。5月底,林某在赤峰市红山区找到被告人、,共同在赤峰联系考生并销售电子设备,准备利用超短波电子设备帮助考生高考作弊。其间,四被告人与部分考生及其家属签订所谓的补课合同,并出售部分电子设备
2008年6月3日,孙受林某委托到北京收取作弊所需的电子设备。6月5日,他返回赤峰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其电子设备被没收。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林的办公室和部分考生及其家属处收缴了部分作弊电子设备。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舒某、牟林、孙谋、刘谋欲以窃取的方法获取国家秘密,其行为违反了国家保密制度,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且系共同犯罪、犯罪预备,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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