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地震局招聘专业技术聘用人员公告
佛山市地震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佛山市政府关于印发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和《佛山市政府招聘聘用人员实施细则》,佛山市地震局公开招聘政府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佛山市地震局。
招聘人数:1。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吃苦耐劳;
2。愿意履行政府雇员的义务;
3。地震学或地球物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地震台站技术管理工作,熟悉测震学和前兆数据分析、地震仪器维护,在测震学领域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和经验,能够独立处理相关技术问题,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男,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截至2008年10月31日),户籍不限。
三。管理及报酬
受聘人员纳入政府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执行。首次聘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三个月。聘用期间,执行相应等级的工资待遇,即:月薪7000元;试用期工资为月工资的80%。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
四。招聘程序
(一)成立招聘考核小组
,负责招聘的笔试、面试和考核工作。招聘评审小组由佛山市人事局、佛山市地震局领导及相关专家组成。
(二)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开放报名
发布信息:在市人事局政务网或珠三角联合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10月27日至2008年10月3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佛山市地震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吕晶一路39号,电话:0757-83139758;【/br/】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报考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专业技术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我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统一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1。笔试:内容包括地震观测数据分析知识、分析报告撰写、公文写作等。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1: 3的比例按成绩顺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内容主要是考察就业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
3。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
(四)体检与考核
考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办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确保公务员具有良好的政治和身体素质。而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在总分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后
拟聘用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招聘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府〔2004〕103号),该员工由佛山市聘任。
附件:佛山市地震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佛山市地震局
200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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