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招聘17名雇员启事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招聘17名员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辅助人员17名,普通工勤人员1名,要求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 .一般辅助员工
(一)办公室秘书员工,具备以下条件:
1。女,30周岁以下,本市户籍;2.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汉语言文学专业;3.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5篇以上,取得国家计算机二级证书,具有检察工作经验。
(二)侦查监督部员工3名,具备以下条件:
1名。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本市户籍;2.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法学专业;3.有检察工作经验。
(三)公诉科职工6名,符合以下条件:
1名。性别不限,30岁以下,宝安户籍,宝安出生;2.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法学专业;3.有检察工作经验。
(四)申科员工1名,具备以下条件:
1。女,35周岁以下,宝安户籍,出生在宝安;2.大学学历,法律专业;3.有检察工作经验。
(五)法警队助理法警1名,具备以下条件:
1。女,25周岁以下,宝安户籍,出生在宝安;2.专科学历,专业不限;3.身高不低于160cm,具有检察工作经验。
(六)法警队助理法警1名,具备以下条件:
1。女,25周岁以下,本市户籍;2.大专学历,法律专业;3.身高不低于160cm,具有C类驾驶证和检察工作经历。
(七)法警队助理法警1名,具备以下条件:
1。男,25周岁以下,本市户籍;2.高职教育,计算机专业;3.身高不低于170cm,有C类驾驶证,国家计算机一级证书,有检察工作经验。
(八)案件管理部员工1名,具备以下条件:
1。女,25周岁以下,宝安户籍,出生在宝安;2.专科学历,专业不限;3.有检察工作经验。
(九)监狱部门的一名雇员,要求如下:
1。女,30周岁以下,宝安户籍,出生在宝安;2.大学学历,法律专业;3.有检察工作经验。
(十)中国人民银行职员1名,具备以下条件:
1。性别不限,30岁以下,宝安户籍,宝安出生;2.大学学历,法律专业;3.有检察工作经验。
二。一名普通工业员工
一名办公室司机,具备以下条件:
1。男,30岁以下,宝安户籍;2.大学学历,运输管理专业;3.必须具有B类机动车驾驶证和5年以上驾驶经历。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0日至10月21日。
报名地点: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联系人:傅小姐
联系电话:29668552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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