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公司与他人订立合同后,在履行的过程中合并或者分立了,其合同权利和义务该由谁承受,如何承受?
当事人的分立、合并不仅是现实中常见的情况,也是容易发生纠纷的问题。在我国市场经济秩序不健全的条件下,一些法人或组织假借分立或合并转移债务,以逃避法律责任,造成社会经济秩序混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被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合同项下享有连带债权义务,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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