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什么情况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能够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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