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业发展及周期性规律

我国房地产业发展及周期性规律,第1张

我国房地产业发展及周期性规律,第2张

建国以来,房地产业的三次大发展都发生在改革开放后的最近20年,每次都呈现6到8年的周期规律。
第一次繁荣期来自20世纪80年代初。改革开放带来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快速增加。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始修建员工住宅,并以福利的形式发放给员工。这种扶贫房大多建在空单位周边的闲置土地上。虽然他们没有现在社区的规模和环境,但是总量还是相当巨大的。这些房产仍然是城镇中等收入群体的主要住宅。
1988年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修改后开始的第二次繁荣期,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为不动产作为商品的流通提供了法律依据。这种潜在的住房需求是在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之后爆发的。当时房地产热点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南方沿海城市。由于盲目圈地、盲目开发、盲目投资和价格投机,这种特殊的热潮在1993年上半年告一段落。
第三次繁荣期始于1998年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停止福利分配,实行货币化住房补贴,彻底改变了人们的住房消费观念,有效刺激了社会需求。特别是东南亚金融危机后,国家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房地产市场长期得不到发展的现实,采取了启动和扩大内需、促进住房建设的政策,从而刺激了住房消费,带动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从西方发达国家房地产业的发展来看,是有周期性规律的。但是中国房地产发展短短20多年的周期性特别明显,就是房地产行业总是从萧条走向繁荣。然而,房地产市场一般不会永远持续下去,它总是与经济增长的质量、增长率、市场需求和购买力挂钩,并在高潮期之后进入调整期,在调整中酝酿新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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