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国土执法不力将被问责相关考评不合格免职
土地督察不合格的,乡(镇)办分管领导和县(市)区国土局分管领导予以免职。昨日,市政府出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目标考核评比奖惩办法。
对评为基本合格的乡(镇)或办事处,出具整改意见。连续两次被评为基本合格的,依法追究乡(镇)、办事处管理领导和国土资源负责人的责任。被评为不合格的,由监察部门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同时追究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免职。通知各县(市)区组织部门,两年内不建议提拔使用,撤销当地国土资源负责人职务,暂停该县(市)区农转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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