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实施土地整理项目联系人制度

娄底实施土地整理项目联系人制度,第1张

娄底实施土地整理项目联系人制度,第2张

湖南省娄底市土地复垦整理中心加强土地整理项目监管,实行整理项目联系人制度,将项目联系人工作考核与项目实施效果挂钩。
市土地复垦整理中心明确规定每个项目有一个联系人,做到每个项目有人管理。项目联系人指导和监督项目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监督施工过程中的施工队监理,检查项目的进度、质量和资金,检查项目的设计变更,负责项目设施的移交、管护措施的落实、重大矛盾的协调。
市土地复垦整理中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以工程处工作人员为主体,选派责任心强、专业技能强、能吃苦耐劳的同志担任国家和省项目联系人。同时,每年组织项目联系人进行在职培训,不定期组织项目联系人交流工作经验,提高了项目联系人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每个项目联系人每月至少访问项目区域两次,每周至少与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联系一次。中心主任听取工程部科长和项目联系人的汇报,不定期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了解情况,到项目区了解真相,监督项目联系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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