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国土局出台“十条禁令”保清廉

扬州市国土局出台“十条禁令”保清廉,第1张

扬州市国土局出台“十条禁令”保清廉,第2张

为确保能力和作风建设取得实效,提高社会满意度,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市国土资源局近日出台了工作人员“十条横幅”,并建立了购买专业摄影器材暗访制度。凡经检查、举报或投诉发现有违反“十旗”行为的,一律先上岗,再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直至免职。【/br/】“十个严禁”的主要内容包括:禁止在招标、开标、拍卖、挂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泄露涉密土地资源信息;禁止在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集体土地上建房、购房;禁止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向房屋开发商购买房屋;禁止投资房地产开发、土地复垦整理、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在房地产开发公司等经济实体兼职;禁止违反承诺办理服务事项;禁止工作日中午擅自饮酒;禁止接受客户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宴请;禁止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上班时间禁止打牌、洗澡、炒股、上网聊天、打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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