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辅导: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
(1)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或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值×税率
(1)销售额的确定
①销售额的一般规定
应税销售额包括:从买方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全部价款;向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消费税。
②混合销售的销售额:销售额是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总额。
③兼营增值税的非应税服务,销售额为货物和非应税服务的总额,包括货物和非应税服务。
④价税合一时,普通发票上开具的含税销售额必须折算为无税销售额,这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换算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⑤当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销售额,确定顺序和方法如下:
A .按照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B .按照纳税人最近一日销售的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C .上述两种方法都不能确定销售额的,可以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值=成本×(1+成本利润率)
适用消费税的货物,在其组成计税价值上加征消费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者:组成计税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注意这两个计算公式经常出现在单选题中。
⑥特殊销售方式销售额
A .纳税人采用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的,可以对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折扣金额单独开票,无论财务上如何处理,折扣金额都不得从销售金额中扣除。
注:折扣销售与销售折扣
销售折扣与销售折扣
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
B .税法规定,纳税人进行货物贸易(金银首饰除外)的,按照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C .易货的双方都要处理买卖。以各方发出的货物计算销售额和销项税,以各方收到的货物计算进项税和进项税。
D .纳税人销售旧货,减半征收4%的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销售其征收消费税的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销售价格超过原值的,减半征收增值税,税率为4%;售价不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减半征收增值税,税率为4%。
E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收取的保证金单独核算的,不计入营业税。但对于逾期(一年期限)的套餐押金,无论是否退还,都要按销售额征税。个别包装周转期较长的,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后,逾期期限可适当放宽。
从1995年6月1日起,为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论是否退还,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一律并入现行营业税。
(二)增值税销项税额抵扣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销售退回或折扣退还给买方的增值税,有销售退回或折扣证明的,应当在销售退回或折扣发生的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因销售退税或折扣返还给买方的销售额,应从当期销售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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