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计税方法
(一)捐赠扣除的计税方法
捐赠扣除不得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计算公式为:
捐赠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 30%
当实际捐赠额小于捐赠扣除限额时,允许捐赠额=实际捐赠额;当实际捐赠金额大于捐赠扣除限额时,只能按照捐赠限额扣除。
(二)境外税收抵免的计税方法
允许居民纳税人从其在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应纳税额中扣除其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但扣除额不得超过纳税人境外所得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①纳税人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是指纳税人按照所得来源国或者地区的法律实际缴纳的税款。
②信用额度。对来自某一国家或地区的不同应税项目,应根据我国税法分别计算个人信用额度,并将所有信用额度之和作为该国家或地区所得的信用额度。不同国家的信贷限额不能相加。
③允许授信额度。将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取得的所得的计算抵免限额与在该国家或地区实际缴纳的税款相比较,取较小的数额作为允许抵免的数额。
④超限和欠限结转。在某一纳税年度内,已缴境外税超过抵免限额的,即已缴境外税超过抵免限额的,超出部分不允许从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可以从下一纳税年度仍来自该国家或地区的不足部分中扣除,即已缴境外税低于抵免限额。下一年度结转后,如仍有超额限额,可继续结转,但每年发生的结转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⑤申请学分。境外纳税的税收抵免必须由纳税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原件。
⑥计算应纳税额。根据公式计算。
(三)二人以上共同取得的同一项目所得的计税方法
二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所得的,对各人取得的所得,按税法规定扣除费用后计税,即实行“先分后扣,后纳税”的方法。
(四)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人取得的所得的计税方法
①承包建筑安装业各种工程作业的,对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分两种情况处理:承包人个人所有经营成果取得的所得,或按合同(协议)规定将部分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取得的所得,承包、租赁企事业单位取得的所得。承包人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项目征税。
②从事建筑安装的个体工商户、建筑安装队伍和未取得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工程的个人,以及实行个体承包后工商登记变更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建筑安装企业,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③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其他人员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劳务报酬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个人从事广告业取得所得的税收措施
①在广告业务中提供名称、形象或者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服务并取得收入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向上述个人直接支付收入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受托广告制作单位、广告发布者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②应税项目的适用。
A .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姓名、形象取得的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纳税。
B .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其他服务取得的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应税项目计算纳税。税法规定的,视情况而定。
C .扣缴义务人的雇员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取得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纳税。
③预提方式。
上述个人所得项目,除工资、薪金所得外,均按次计征或代扣代缴
(六)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收措施
①凡参加演出(包括舞台表演、录音、录像、影视拍摄,以及在歌厅、歌舞厅、夜总会、娱乐中心演出)的人员。向演职人员支付报酬的单位和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②应税项目的适用。
演职人员参加无工作单位组织的演出的报酬,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按次计税;表演者和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演出的工作人员的报酬,按照工资、薪金项目按月纳税。表演者和工作人员的报酬中,按规定向单位和文化行政部门支付的管理费和收入分成,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③收藏管理。
演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领取报酬后的次月7日内,自行向演出举办地或者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A .在两个以上地点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B .如果报酬是一次性取得的;
C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税款。
d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其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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