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农用地分等及县级定级估价试点成果通过部验收
2008年3月6日至8日,我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土地整理中心邀请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在银川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与县级定级估价试点成果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汇报和技术汇报,查看了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书面报告、图件、表格和数据库,观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信息管理系统演示。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与县级定级估价试点工作自2006年6月启动以来,得到了自治区、市、县各级政府、部委、厅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项目组采用“统一制定技术方案,分县实施,技术协作单位与土地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形式,以1 ∶ 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工作底图,完成了自治区21个县(区、市)农用地分等和永宁、平罗、青铜峡、中卫市辖区、原州区等5个县(市、区)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试点工作,并进行总结。利用GIS技术,建立了自治区级和县级农用地分等单元的溯源关系,开发了农用地分等管理系统。建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三级标准样地体系,形成了标准样地图集、分布图和属性数据库。
验收组认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完成了全区农用地分等和县级定级估价试点工作。成果符合有关要求和自治区实际,国家部署的任务已完成验收。【/br/】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长、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马克卫,部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杨丽萍,中国农业大学、宁夏国土资源厅相关专家出席验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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