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开曝光4起“以租代征”典型案例

天津公开曝光4起“以租代征”典型案例,第1张

天津公开曝光4起“以租代征”典型案例,第2张

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自百日土地执法行动进入第三阶段(督察整改阶段)以来,我市严把案件查处进度和质量关,落实国土房管局主要领导对百日行动中清理出的三类违法用地案件提出的四项“目标”,确保土地执法行动取得实效。为进一步强化查处违法用地案件的震慑作用,日前,该市公开查处东丽区大毕庄镇南孙庄村、津南区葛沽镇葛沽村、西青区王文庄镇大侯庄村、北辰区北仓镇曲店村4起违法用地案件。


据了解,东丽区南孙庄村工业小区位于东丽区大毕庄镇南孙庄村东安驾校东侧,新开河北侧。2002年至2007年,村委会和农工商联合公司与当地38户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赁农村集体土地建厂。当地村民以与村委会有租赁协议为由,擅自占地建厂,部分建筑占用高压电线走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市国土房管局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经核实,该案违法占地474.28亩,建筑面积209747.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和工矿用地,土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和部分农用地。南庄村委会、南孙庄农工商公司收取土地租赁费共计646.51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属于“以租代征”的违法用地行为;占用土地的企业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于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正在依法查处。


2005年,津南区葛沽镇葛沽三村村委会将该村集体土地出租给葛沽供销社收购站等5家企业和个人用于非农建设,涉及土地面积40.1亩,属于“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津南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葛沽供销社采购站等5家企业和个人作出没收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行政处罚。葛沽村村委会违规出租土地的问题正在深入调查。


2006年,西青区王文庄镇大侯庄村村委会将集体土地非法出租给天津明升涂料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和个人用于非农建设,涉及面积12.6亩,属于“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西青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天津明升涂料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和个人作出行政处罚,要求其在30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责令大侯庄村村委会30日内改正违法出租,没收违法所得。


2005年,北辰区北仓镇曲店村村委会开始将本村农民集体土地租赁给天津柯灵公司等18家企业和个人建厂,涉及土地面积224.235亩,属于“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北辰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分别作出没收曲店村委会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0%的行政处罚;天津柯灵公司等9家企业和个人非法占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被给予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貌的行政处罚;天津市北辰区标世装饰工程部等9家企业和个人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被给予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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