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及其处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1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第二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骗取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为他人、为自己、为他人、为介绍他人虚开发票的行为之一。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