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相关法律辅导:行政诉讼参加人

税收相关法律辅导:行政诉讼参加人,第1张

税收相关法律辅导:行政诉讼参加人,第2张

(一)行政诉讼参与人1。概念
(1)是指因起诉或应诉而参加行政诉讼活动的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处于类似诉讼地位的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
(2)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在行政争议发生后,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应诉和参加诉讼,受人民法院判决约束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行政主体,包括原告和被告。
(3)行政诉讼参与人不同于行政诉讼参与人。(二)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诉讼原告及原告资格
(1)概念:是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利害关系人。法院是否受理,取决于起诉人是否具备原告资格。
(2)原告资格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转移:
①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②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担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原告的特殊性
(1)原告只能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
(2)对行政行为的违法性不承担举证责任
(3)撤诉必须经法院以裁定书的形式同意
3 .特定情况下原告资格的确定[/br Br/]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以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原告,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为诉讼代理人;如果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合伙人是共同原告。
(2)合资、联营、合作各方的原告资格
无论采取何种组织形式,认为合资、联营、合作企业的权益或者本方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都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人的原告资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不服的,可以按照规定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4)非国有企业的原告资格;非国有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
(5)股份制企业的原告资格。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自主权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提起诉讼。
(三)行政诉讼被告
1。行政诉讼被告及其确定
(1)概念:指原告就其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诉讼,并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政主体能否成为被告取决于以下两个条件:
①被告必须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者。
②被告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行政诉讼被告的特殊性
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种诉讼程序。其特殊性如下:
(1)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反诉权;
(2)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3)有权执行或变更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3。特定情况下被告资格的确定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当事人对行政机关设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但没有独立法律责任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设立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3)复议后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
(5)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被告。
(6)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四)行政诉讼第三人
1。概念
是指与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人民法院的申请或者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合格第三人的资格是
(1)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2)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参加或者被人民法院通知参加已经开始但尚未终结的行政诉讼。
3。权利
有权提出与本案相关的诉讼请求。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上诉。
4。根据规定,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部分利害关系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未提起诉讼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五)行政诉讼的诉讼代理人
1。概念
是指由一人或数人代理的诉讼,其他当事人可以不参加诉讼,但人民法院的判决适用于所有当事人。
2。诉讼代表人不同于诉讼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
3。诉讼代表人主要有两类
(1)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的诉讼代表人;
(2)集团诉讼中的诉讼代表人。(六)行政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概念
是指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当事人的名义,代替或者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2。特点
(1)诉讼活动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以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2)诉讼只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3)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不能代理同一诉讼中的双方当事人。
(4)必须具有法律行为能力。
3。分类
(1)法定诉讼代理人
仅适用于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适用于法人和组织,更不适用于对被告人作出行为的行政机关。
(2)指定诉讼代理人
一般发生在作为原告的公民无诉讼行为能力,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使代理权的情况下。
(3)委托诉讼代理人
可以被委托为委托诉讼代理人,有以下几类:律师、社会团体和公民的近亲属;公民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批准的其他公民。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诉讼代理人在行政诉讼中享有不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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