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辞典:投保人究竟有哪些权利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障利益看不见摸不着,直到保险事故发生多年后才能体现出来。所以,在以后购买保险和享受保险保障的过程中,你有必要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必要的时候运用自己的权利来理解消费。那么,作为被保险人,你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核实保险公司和服务人员身份的权利
投保人有选择保险公司和代理人的权利。保险业务员向你提供服务时,你有权要求保险代理人出示其保险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代理人出示其有效工作证件。在选择保险公司时,要选择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在选择代理人时,要选择真诚为您服务、业务水平高的代理人。
选择保险费支付方式的权利
当您决定购买保险时,您有权选择支付方式。为了保证您资金转账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建议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保险费。银行转账扣除保险费时,银行必须是保险公司指定的银行,你需要和保险公司签订银行转账协议。目前保监会正在全国推行“零现金”,要求各寿险公司通过银行或邮局转账支付。销售人员不得代替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和领取保险金,不得在经营活动中经手现金。此外,保险单必须向投保人明确说明“零现金”要求。“零现金”支付方式最根本的优势在于可以保障客户和业务人员的资金风险,充分利用银行的有效资源,减少现金流,防范风险。中国人寿在部分地区实行“零现金”收付,长城保险等公司在全国各地分支机构实行“零现金”收付,最大限度防范风险。
延期缴纳续保保费的权利(宽限期)
当您因各种主客观原因未能按时缴纳续保保费时,可在宽限期内(即保险单约定的交费日期次日起60日内)缴纳保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br/】需要提醒你的是,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会承担保险责任,但你所欠的保费会在你缴纳保险费时扣除。宽限期结束后,如仍未缴纳保费,本保险合同自宽限期届满次日零时起中止。为了保证保险合同效力的延续,请按时缴纳保险费
恢复保险合同效力的权利
如果您的保险合同无效,只要未满2年,仍然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但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和财务资料。此外,还需要支付保险费、利息等未支付的款项。
需要提醒您的是,在保单合同效力中止期间,被保险人不享有保单合同所包含的保险责任。
变更保险合同基本信息的权利
和你的车一样,保险合同也要“年检”。当您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发生变更时,您可以通过投保公司的客服电话,委托业务员办理,并亲自到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很多人不知道保险合同签订后受益人是可以变更的。随着时间的变化,被保险人的家庭结构可能发生了变化,需要对原受益人进行调整。这个权利和变更继承人的权利一样,是保证你的意愿实现的基础。
随着需求、家庭状况、收入、观念等的变化而增加、减少或转移保险的部分权利
。,你可能要调整政策。部分保险公司的保险品种为投保人提供了部分增保或部分减保的权利。即在需要的时候,可以额外购买一些保额;当然,你也可以减少一部分覆盖面。
当当前保单即将到期,或者您觉得需要另一份期限更长、保障更多的保险时,可以选择将当前保单转移到其他同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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