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课件与作业(13)

土地管理课件与作业(13),第1张

土地管理课件与作业(13),第2张

小结
第八章土地法制与监督
第一节土地法与土地法的关系
第二节土地法律责任
重点难点
土地法的概念与特点
土地法的层次
各种违法行为的土地法律责任[/br]

第八章土地的法制与监督
第一节土地法与土地法律关系
一、土地法
土地法的概念与特征
1 .土地法的概念
土地法是调整以土地为客体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说,土地法是由国家制定和承认,由国家强制执行,由民法或行政法用来调整因确认土地所有权、取得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与土地有关的权利,以及开发利用土地、规划管理土地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土地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土地法仅指以土地法命名的法律规范。广义的土地法不仅包括以土地法命名的法律规范,还包括以调整土地关系为内容的其他法律规范。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法,一般是指广义的土地法。
2。土地法的特点
(1)土地法既包括物权法规范,也包括行政法规范。
(2)土地法既包括实体法规范,也包括程序法规范。
(3)土地法既包括强制性规范,也包括任意性规范。
例:土地法的特点包括:
A .土地法既包括物权法规范,也包括行政法规范。
B .土地法既包括实体法规范,也包括程序法规范。
C .土地法既包括强制性规范,也包括任意性规范。
D .土地法包含强制性规范,但不包含任意性规范。
答案:A.B.C.
(二)土地法的调整对象和方法
土地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国家的重要法律之一。这不仅是因为土地法调整的是具体的社会关系,也是因为土地立法的原则、调整方法、内容和制度,都取决于土地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和内容。
1 .土地法调整的对象
可分为三类:一类是调整人与土地的关系,以符合生态规律为前提,以维持长期完善的生态系统为目的;二是以国家为主体,直接行使土地经营权的社会关系,是以国民经济联合体为核心,以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土地为目的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三是不以国家为主体,间接参与土地管理的社会关系。它以土地的商品属性为基础,旨在发挥土地的资本功能,促进土地生产力的发展。国家通过行政管理间接参与这种土地关系。土地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是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
例:判断土地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是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r)2。土地法的调整方法
土地法的调整方法取决于土地法的调整对象。
(1)民事调整法。所谓民事调整方法,是指在调整土地财产法律关系中运用的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法律调整手段。
(2)行政调整方式。所谓行政调整手段,是指在调整土地行政法律关系时所适用的管理和监督的法律调整手段。这样的调整方法如下:
①在土地管理法律关系中,土地管理机关有权依法对被管理人进行监督和约束,被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
②土地管理机关有权根据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责令或者指示被管理人从事某种行为或者限制某种行为,被管理人必须服从。
③土地管理机关在其行政职权要求其从事某种行为时,无须付出任何代价。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土地管理课件与作业(13)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