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贷款融资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境外贷款融资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第1张

境外贷款融资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第2张

海外贷款是一些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国外资源的重要形式。善于利用境外贷款,不仅可以扩大企业的融资渠道,还可以让企业有更多的机会货比三家,比较货币,从而降低经营成本。此外,通过与外资银行合作,借助外资银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一、慎重综合决策企业在进行境外贷款决策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一些基础工作,并注意以下问题。
1。正确处理与银行的关系,建立和发展合作模式。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与银行的关系是以相互合作、共同发展、共赢为导向的。
企业需要建立战略合作银行计划。根据企业规模、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应选择一定数量的银行(大型企业为2至3家)作为主要合作银行,在长期共赢的基础上,建立、巩固和发展合作关系,加强日常沟通。必要时,企业的重要决策也应由银行介入,从而获得银行的理解和支持,成为真正的战略合作伙伴。
企业的顺利发展壮大,银行资金是可以保证的;在企业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情况下,由于银行对企业的理解和长期合作,可以得到银行的支持,避免银行要求提前还款或罚息,节约资金和成本,帮助企业尽快渡过难关。
企业在确定与银行的关系时,需要考虑变化的环境和自身的情况。当环境对企业有利时,企业更容易与银行建立和发展良好的合作关系;相反,企业需要调整与银行的关系,必要时付出一定的代价来换取银行的支持。
一般情况下,银行的选择应由企业总公司决定,这样才能利用企业的整体优势获得与银行合作的有利条件。内部管理结构松散的企业一般需要选择管理风格审慎的银行,通过外部控制降低自身风险。
另外,企业还要考虑银行对自己企业的评价。在确定自己资信的前提下,尽量和看重自己的银行合作。如果银行本身有很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但不把企业作为重要客户,企业在经营上就很难与之形成战略合作。
同时,企业需要选择一定数量的与战略合作银行背景相同的银行。中国企业除了选择国外主要银行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外,更应重视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包括其海外机构)的合作。因为国内银行和企业在利益、文化、工作模式等方面有着相同的基础。,易于沟通和理解,符合中国企业实现企业价值的目标要求。
2。合理利用政府贷款优惠政策。在贷款融资中,企业需要结合行业特点,充分利用政府支持的优惠政策。但他们在考虑资金成本的同时,也需要仔细分析运营成本是否合理,从整体上评估政府优惠贷款的价格,避免盲目使用,导致财务成本低而运营成本高,企业过度扩张或行业内某些业务或资产过度扩张,最终损害企业利益。
3。确定统一的贷款条件在安排贷款时,如果企业能够确定本企业所有贷款中一些重要条款的统一条件,就可以提供衡量海外贷款条件的标尺,确定其责任和外部边界,并据此要求银行在具体贷款中降低风险控制要求,特别是在为子公司安排贷款时,按照母公司的统一要求确定贷款条件,这也是在谈判中取得有利地位的重要方面。
统一的贷款条件由母公司制定,可以包括对企业负债率、贷款利率、服务费等费率的要求、担保条款的统一规定、违约条款的上限等等。集中型企业多将贷款权集中在企业总部,以集中优势,获得更好的贷款条件。
4。为企业海外贷款选择合适的律师涉及很多法律问题。法律文件的准备、审核、修改,都需要企业有好的律师为企业把握风险。如果企业有法律部门,法律事务可以由其安排;否则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安排。有了律师的专业意见,企业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控制或降低风险。企业要选择信誉好的律师事务所作为自己的长期法律顾问。企业为保证其服务质量,可以将部分法律事务委托给其他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事务所之间形成一定程度的竞争,使企业在服务和成本上获得利益。
5。确定贷款审批程序贷款融资是企业最重要的经济事务之一。企业内部必须有明确的贷款审批程序。由于海外贷款与国内贷款存在一些差异,因此有必要明确海外贷款的审批程序。【/br/】境外贷款很多贷款协议涉及股权变更、业务经营、重大法律责任等,往往需要企业的业务运营部门和法律部门共同审核,而不是由企业的财务部门单独决定。在贷款审批流程中,企业需要指定申请贷款、审批贷款、审核贷款文件、确定贷款签字人的部门和人员。在责任明确的情况下,采取制度约束,保证企业贷款的顺利进行,企业贷款涉及的责任不会影响企业改制、经营和内部管理。海外贷款审批制度既约束了所有工作环节,又保护了员工,使他们能够在企业体系内工作。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员工因为制度不明确而伤害企业或者伤害自己。
6。注意外汇风险和外汇管制。中国企业在国外贷款只能安排外币贷款。中国企业在对外贷款时,必须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规定,确保企业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如果国内存在外汇管制问题,就会制约外汇交易和支付结算,因此企业有必要研究外汇管制问题,选择境外贷款的方式。

二。详细务实的海外贷款的程序和条件、担保条款、违约责任、法律程序都与国内贷款不同。企业需要在保证贷款工作顺利进行的同时,尽可能降低自身的负债风险。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介绍一些突出的问题。
1。担保是银行和企业都非常关心的条款。主要方式有抵押、担保、收益转让、保险利益转让和其他。
在海外贷款中,抵押贷款一般要求贷款金额为抵押资产市值的一定比例。当资产市值低于规定比例时,需要提前还款或增加抵押(增加抵押物);因此,企业在安排贷款时,要考虑抵押资产的市场价值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保证贷款金额的负担能力,尽量避免增加抵押,同时避免高估资产价值,浪费企业资源。
海外银行有时要求企业提供全部货币抵押,即抵押担保的不仅是一笔贷款,还有企业的其他债务。对于此类要求,企业可以尽量争取单独的抵押条件,或者缩小Al1 Money的范围,将贷款或担保等实际或预期可能出现问题的债务排除在此范围之外。
境外担保与境内担保的区别在于,银行通常要求连带责任担保,即银行放弃对贷款人的追索权,直接要求担保企业偿还银行贷款。随着我国担保法的实施,国内银行对连带责任担保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有多个担保人的情况下,银行也有权选择一个或几个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保证人对原贷款人或其他保证人无诉因,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当然,担保文件中规定的担保责任主要取决于贷款人、担保人和银行之间的议价能力,但通常担保人的责任很大,所以在华境外企业对外提供担保,甚至向境内企业提供担保时,一定要谨慎。【/br/】收益和保险利益转让担保,是指银行为保证收回本息,将抵押资产的保险利益和银行要求的业务经营收益转让给银行。通常只要企业有实际还款能力,就不会拒绝。保险收益转移时,虽然企业很难否决银行委托保险人的权利,但在选择保险人、保险代理人、保费时,可以要求银行与企业约定或征得企业同意。特别是有一定保险事务处理能力的企业,因为有保险行业的经验,更容易说服银行接受企业的要求。银行通常在没有其他利益的情况下同意企业的要求。
为了保证其贷款的安全性,海外银行通常会在贷款条件中要求贷款企业的总行提供书面担保。特别是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后,海外银行加强了对中国企业担保条款的限制。由于境内企业提供的担保受国家外汇管理局严格管理,境外贷款可以不需要境内企业提供的担保,但需要书面确认。
形式主要有安慰函(安慰函)、告知函、承诺函等。在这些信件中,列举了三个主要内容:国内企业知道并同意安排这笔贷款;境内企业支持贷款人的经营,不作出会影响贷款人持续经营的决策,境内企业不作出会削弱贷款人财务状况的决策;内资企业不改变贷款企业的股权结构。
上述文件的责任主要体现在文件的措辞上。文件名可以不同,但重要的是文件的约束。如果主要涉及金融性质的担保,则本文件所约束的义务可能成为担保义务。由于我国法律对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的担保不予保护,这种担保实际上被境外银行和贷款企业规避。如果文件主要受业务事项、股权事项等非融资性担保事项约束,境内企业在文件出具后不承担担保责任,但也有义务遵循相关事项。
2。违约条款和违约和交叉违约的海外贷款中的违约条款有详细说明。除了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属于违约外,通常认为以下几种集中情况属于违约:企业提供的信息不及时、不准确(即报表有误);企业财务状况恶化;企业经营发生不利于还款的变化;商业登记中的问题;企业股东发生变化;抵押资产的价值低于维持的贷款比例;企业遭受清算、强制执行、解散等。
违约条款因借款不同而有不同的约定。企业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与银行协商,使违约条款尽可能符合企业实际情况,降低违约风险。此外,贷款文件签署后,任何与企业贷款文件不一致的具体事项,只要取得银行的书面同意,均可视为不违约。因此,企业应重视日常文件的管理,以明确责任。
关于惩罚性费用条款,银行有时会提出,如果企业违约,应当从违约之日起支付罚息。企业可以从两方面争取有利条件:一是努力降低罚息;第二,向银行提出给企业一段时间(如一周)来履行相关义务。
通过以上努力,企业可以争取相对宽松的条件来解决问题。如果在此时间内未履行相关义务,企业将承担罚息责任。
企业在安排海外贷款时,通常会面临交叉违约的问题。简单来说,交叉违约就是企业对一笔贷款违约,同时该企业的其他贷款或全部贷款违约。对于集团企业或者贷款较多的企业,交叉违约条款是贷款工作中最重要的条款。一个企业可能在一家银行有多笔贷款,也可能在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贷款。从法律上讲,企业对任何一笔贷款违约时,也对其他不同银行的贷款承担违约责任。
鉴于此,企业应尽量减少交叉违约条款的范围和项目,途径是保持较高的偿债能力,稳健经营,提高在贷款市场的竞争力。在具体操作中,可以通过贷款业务协商,保护核心业务的正常运行,将企业核心业务的贷款排除在交叉违约范围之外;可以在交叉违约条款中增加金额下限,即企业违约达到一定金额以上时,属于交叉违约协议的范围;我们可以利用不同银行对贷款的竞争,为企业获得有利条件,或者将贷款分散到不同银行,避免不同银行贷款的交叉违约责任。当然,如果企业议价能力不足,急需资金,银行要求交叉违约缓解资金困难也是可取的。重要的是看企业是否有偿债能力。
3。利率互换对冲。在安排境外贷款的过程中,有时对于金额较大、贷款时间较长的贷款,会遇到是否安排利率互换对冲的问题。虽然利率互换套期保值和贷款是两回事,但是一些比较积极的银行会安排互换套期保值文件,叫做ISDA(内容可以满足企业的需求,包括外汇工具的安排),为以后的互换套期保值提供便利条件。
企业在安排贷款协议时,应拟定利率互换套期保值文件,以便在必要时告知银行企业预期的固定利率水平。在利率互换套期保值安排中,需要结合企业需求,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利率的未来走势。主要考虑:一是企业为固定成本、方便资金安排、保证可接受收益而选择的固定利率;第二,合理预测利率走势,选择可能降低财务费用的时机固定利率。【/br/】前者注重企业内部需求,后者注重通过掉期对冲获利。
4。限制性条款。在贷款工作中,有时会有银行对企业各种行为的限制,有时会对贷款中的贷款人、担保人等集体进行限制,有时会在贷款文件中将收费群体定义为所有贷款人、担保人、提供抵押的抵押人、提供其他担保的担保人等。在其他条款中,将规定在贷款期间,收费集团的任何人不得变更股份或经营范围。这就需要企业与银行认真沟通,争取银行的理解和支持,解除这部分约束,或者将约束限制在一定金额以上。
对于股东变更等对企业影响较大的事项,企业在签订合同前需要结合自身发展规划权衡是否可以对银行做出不变。如果不能,而银行又不能放弃这种约束,企业就应该考虑放弃贷款,转而采用其他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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