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事项的通知
关于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蔡京财[2008]1941号
市直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安排如下:
1 .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009年3月21日9:00-11:00
会计基础:2009年3月21日13:3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2009。)
二、测试对象
凡符合《会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均可报考
。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各区县财政局已开通网上报名服务,报考人员可
登录北京会计网www.kuaiji.com.cn。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考在线注册说明。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9月22日至9月3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9月25日至9月30日。
2.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两张近期免冠同底片照片,在现场确认时间内(报名地点附后)到所选择的报名地点
办理确认缴费手续。
3.报名人员的报名手续必须当场确认后方为有效。
4.符合《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文件(京财会(2006)832号)及会计专业毕业生相关规定的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有关具体要求,请参考在线
注册说明。
5.报考人员应在财政局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非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任何问题
将由申请人承担。各报名点和培训学校不得强制报考者参加考前培训和购买相关书籍。
6.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市财政局不再安排补充报名。
7.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3月2日至3月13日登录www.kuaiji.com.cn、北京会计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详情请参考在线打印说明。
四。费用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本费等规定》(建监
财会字[2000]442号)每科收取考试费20元(初级会计电算化45元)。
动词 (verb的缩写)考点布置
考点由各区县财政局上报北京市财政局后确定。考生的准考证号通过计算机排序确定。
不及物动词考试纪律
在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规则实施办法》的同时,根据国家相关考试规定
,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成绩。
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
两年内参加三次考试并通过的,在最终报名点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成绩查询方式及办证时间安排请参考准考证相关内容。
附件: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点
北京市财政局
2008年8月25日
提示:本通知相关内容将于2008年9月8日在《北京日报》和《北京晚报》刊登,9月9日在《京华时报》刊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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