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曹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11月1日前报名

山东省曹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11月1日前报名,第1张

山东省曹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11月1日前报名,第2张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人员意见的通知》(河人发〔2007〕39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对象
2006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未经过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手续。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及其他资格条件。
入学前已被单位录用或与特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制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曹县人事局人才市场(曹县人民政府院内)。
(一)报名方式
报名者需提交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报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
根据鲁人发[2008]29号文件《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通知》,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报考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时,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招聘启事》。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经审核确认后给予加分。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当场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收取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考试费收取标准执行,每科40元。
(二)资格审查
县人事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伪造证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与时政、公共管理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等。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公共基础知识考试:11月2日上午8:30-10:00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11月2日上午10:30-12: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后,由县人事局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考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曹西安人才市场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50%+加分。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评价应聘人员在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这是管理所必需的。面试时间不要超过10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评分。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现场评判,综合计算各评价要素的平均分确定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果将在面试结束后向申请人公布。
面试准考证于11月4日在曹县人事局人才市场(曹县人民政府院内)领取。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当场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收取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考试费收取标准执行,每人70元。
(三)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结束后,由县人事局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分计算方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 5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50%+加分+面试成绩×50%。
如有两人及两人以上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文化程度较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将在曹西安人才市场公示或短信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按招聘人数相等的比例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发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合格的医务人员将接受评估。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县人事局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空缺。,可由其他已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员工,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拟聘用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录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录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按照规定。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聘用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员工享受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全额工资福利待遇,需满足的相关保险等。【/br/】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中。试用期结束后,合格员工将被正式录用,不合格员工将被终止雇佣关系。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将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530-3682990 0530—3682829 3652529




曹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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