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考试资格认定:细则(实施细则)的写作

秘书考试资格认定:细则(实施细则)的写作,第1张

秘书考试资格认定:细则(实施细则)的写作,第2张

细则(实施细则)一般不直接编写,因此,它们由标题和正文组成。细则(实施细则)制定后,党的机关一般以“通知”发布,人大机关以“公告”发布,行政机关以政府“命令”发布。直写细则由标题、出版单位、成文日期、正文和印发范围组成。
标题。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由细则(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正式文件的主题和“细则”或“实施细则”组成;二是由公文主题和“细则”或“实施细则”组成;三是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和“细则”或“实施细则”组成。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签发单位和书面日期。直写细则(实施细则)的,在标题下中央用括号标注出版单位名称和撰写日期,可以单列,也可以单列;对于没有直接撰写的细则,可以不标注发布单位和撰写日期,而是以单独的通知或公告或命令的形式发布。文字。细则(实施细则)的文本既要符合规范性公文的一般要求,又要突出一个“细节”,努力做到细致、补充、有针对性。既要结合实际,又要避免繁琐冗长;应该和上级的文件一致,有自己的特色;既要注意全面、细致、具体,又要注意文字的简洁、精练、准确。正文的结构主要是三种形式:
(1)章节-断章-文章连接。适用于内容较多的细则(实施细则)。全文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下一章分篇,下一章分篇。其写作方法与其他监管类公文相同。
(2)条目型,又称文章到底型。适用于内容不多的细则(实施细则)。总则、分则和附则的内容依次在各条中。第一条制定本细则的原因、主题、目的和依据等。从第2条开始,各分条款的内容,即具体条款,应依次编写,直到结尾。附的内容一般写在最后一至几篇。
(3)序(前言、开头)、正文、结尾。前言(前言、开头)在第一条之前说明细则(实施细则)的主题、目的、依据和意义。正文,也就是分则,是以项或目来写的。结尾部分相当于附则,写明生效日期、执行要求、解释权限、与相关公文的关系等。
印发传播范围。细则(实施细则)采用直写方式的,应当在正文后加括号,注明发布范围或者传达发布要求;对于间接书写,发放和传递的范围在细则(实施细则)的正式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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