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信托会计(fiduciaryaccounting)

财产信托会计(fiduciaryaccounting),第1张

财产信托会计(fiduciaryaccounting),第2张

受托人记录和报告委托财产管理状况的一套方法和程序。财产可以是破产财产、遗产,也可以是其他有一定目的的财产。由于财产信托管理人与委托财产的受益人建立了委托-委托责任关系,财产受托人需要特殊的会计方法来反映和报告委托财产的管理情况。受托人必须是受他人信任的人,可以是遗嘱执行人、受托人、管理人、监护人,视信托财产的性质和惯例而定。从法律上讲,受托人是被授权接管他人财产的个人或实体。受托人接管遗产或者信托财产后,有义务以对受益人最好的方式管理财产。
遗产会计和信托会计使用类似的程序,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差异,包括会计个人的产生方式,其业务活动的目标和存在的持续时间。
遗产会计当某人去世时,就会产生一笔遗产。遗产包括死者去世时的所有财产。通常,遗嘱检验法院指定死者的个人代表(即遗嘱执行人)来管理遗产。当遗嘱执行人接管遗产时,他需要建立一套自平衡账户来记录他接管的所有遗产。应该反思对这一遗留问题的责任和今后消除这一遗留问题的方法。由于遗嘱执行人不接受死者债务的责任,所以在遗产债务清偿之前,没有必要对其进行记录。
财产信托会计的重点是如何区分信托财产的本金和收益。这适用于所有财产信托会计。遗嘱执行人应该对他接管的遗产进行投资,并从中获得收益。区分遗产本金和收益的原因是受益人的情况不同。1978年,美国颁布了修订后的《统一本金和收益法》,为遗产本金和收益的划分提供了指南。该法案规定,清理死者遗产所产生的费用应减少遗产本金,包括债务、丧葬费、遗产税、利息和罚款、家庭扣除、律师费、执行费和向法院支付的费用。随身带考
另一种方式是,死者遗产中包含的资产,死后获得的收益(减去费用)应分配给遗产的指定受赠人;可归属于遗产管理期的任何剩余收益,应根据各遗产受赠人在未分配(剩余)遗产中的权益进行分配。
死亡时应收而未收的款项是遗产本金的一部分,包括死亡时已到期的利息、股息、租金、使用费和年金。在死亡后的收入中取得的财产应确认为遗产收入。除非遗嘱中另有规定。当债券投资作为遗产使用时,不需要摊销债券投资的折价或溢价,因为债券(和其他证券)已按公允价值定价,出售债券的任何损益都应调整遗产的本金。遗产中有长期资产的,一般应计提折旧,但受益人已用作住所的不动产或受托人持有的个人财产除外。
信托会计一个人的意志会导致收益信托。根据遗嘱产生的信托称为遗嘱信托;管理信托财产的受托人称为受托人。受托人可以是某个企业,也可以是自然人。美国的信托会计由州法、统一信托法、统一遗嘱认证规则及其修正案《统一本金和收益法》规定。
信托会计的主要问题是本金和收益的区分。信托基金的本金应该完好无损,这样才能保证信托基金产生的收益能够达到特定的目标。通常应设置信托资金本金和信托资金收益两个账户,分别反映本金和收益的余额,但不需要设置信托资金本金和收益的专用现金账户。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财产信托会计(fiduciaryaccounting)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