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重庆从村干部中招考乡镇公务员条件
继去年重庆市招录一批村干部为乡镇公务员后,昨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再次发布招考简章:将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通过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式,招录102名现任村党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在村工作的优秀大学生为乡镇公务员。
报名时间:12月4日-5日。详情请登陆重庆人事网。
政治要求:群众公认作风扎实,工作业绩突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工龄:截至今年12月31日,要求担任村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至少3年。(此前上述职务任职至少1年,中间有间断,之后可将上述职务合并计算工龄。)大学生村官必须在村“两委”任职满3年。
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在村工作的优秀大学生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少数民族地区报考少数民族的,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已完成总章程规定的学业课程但未取得毕业证者,可凭学校证明申请注册。今年12月31日前未提供毕业证原件的,不能录用。
报名程序:个人提交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党工委)推荐,组织各区县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方可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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