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招收保送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招收保送生简章,第1张

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招收保送生简章,第2张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招收保送全国的学生。
一、保送条件
我校招收的保送生分为省级优秀生、竞赛保送生和外语专业保送生。
(一)省级优秀学生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0〕28号) 以及《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吉焦[2001]
(二)竞赛型走读生
1 . 在高中以下中学生省级竞赛中获得全国总决赛一等奖及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①省级竞赛名称: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中国物理奥林匹克竞赛(省级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各省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②全国决赛名称: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中国物理奥林匹克决赛
全国高中生化学竞赛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2。高中以下竞赛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大赛名称为: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明日小科学家”颁奖活动
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
3 .高中以下国际比赛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为: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国际环境研究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三)外语专业保送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以下外语中学(校)可推荐我校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我校招收外语学生作为日语、俄语、英语、法语的考生。学校包括武汉、南昌、长春、济南、天津、石家庄、南京、杭州、厦门、重庆、郑州、太原、成都、深圳外国语学校和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中学(含浦东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中学。
二。招收救护生的专业
(一)省级优秀生和竞赛救护生可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
(2)外语专业可派学生就读我校英语、日语、俄语、法语专业,其中日语专业招收第一外语为日语或英语的考生;俄语专业招收第一外语为俄语或英语的考生;法语专业招收第一外语为法语或英语的考生;英语专业的第一外语是英语考生。
三。招生计划
2009年计划招收各类学生50名。
四。招生程序
我校保送生的选拔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推荐方式是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凡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学生,由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我们学校会进行检查审核,包括统考。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提交相关省级招生办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具体程序如下:
1。入学
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学生需登录我院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提交相关申请,打印2009年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入学申请表。内容包括:自荐信、申请表、推荐信、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并需提供身体健康检查表(县级以上医院)。
中学为申请或有意向推荐的学生撰写推荐材料,并提供其所在班级高中阶段的年级册。其中,推荐材料要有中学校长签名,成绩册要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考试
对于考生的申请材料,我校采取“现场考试”的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2009年保送生名单进行核对)。初选标准主要考虑申请人的学习成绩、竞赛成绩、社会工作和课外活动、兴趣爱好、发明创造等。
对于外语类学生,必须是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合格学生,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上公示的学生。组织对教育部公布名单中的外语学生进行测试和考核。
3。考试
我校将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统一考试。包括文化笔试(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取得测试证书的时间:2009年1月2日,取得证书时要求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测试时间:2009年1月3日。
4。录取
我校根据学生获奖、考试成绩、体检、政审情况,结合学生专业志愿,确定预科生和预录取专业人选。预录成绩将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及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告发布后,我校将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将通过考试的学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相关学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确认后,下载资料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并将录取名单发送至我校。我们学校收到录取名单后,会在高考时发录取通知书。
五、监督机制
1 .我校成立了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纪委监察室、学生处、教务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录取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学生的录取全过程进行了组织和监督。
2。我校将公布录取办法、详细选拔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上,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六。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罗瑜路152号
邮政:430079
电话:027-67867080、67863404。传珍:027-67861550
监督电话:027-67868009(纪委监察部)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c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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