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第1张

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第2张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批准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为发展高校竞技体育,活跃校园文化体育生活,促进大中学生竞技体育交流,我校将举办高水平运动员专项体育测试,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具有本招生简章的体育专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高中阶段在省级(含)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同等学力的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或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

女足、女篮、田径、健美操,共计划招生30人。
注:1。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根据生源和项目需求确定各个项目的招生计划。

2.未上市体育项目2009年不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三。组织结构

1.成立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领导小组。由成员学校相关领导和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重大问题,负责审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委员会提出的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协调考生专业测试,收集分发相关数据。

2.成立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委员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委员会由体育学院相关领导、相关运动项目校内外专家、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运动专项测试标准和测试程序,根据运动专项测试结果和项目要求,提出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委员会设有测试相关项目的专家组,负责测试具体项目候选人的运动水平。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2009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08年12月10日开通)。届时请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通过网报系统打印报名表(其他格式无效),并发送到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学院高水平运动管理中心,邮编100875。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以寄出日期的邮戳为准)。

动词 (verb的缩写)报到和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已参加考试的学生应在考试前一天(14: 00-17: 00)到北师大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2.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学院办公室(北京师范大学邱继端体育馆)。参加测试的学生需提交相关材料(比赛成绩证明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等。)同时。

3.每个项目的测试时间和地点:

(一)田径项目:2009年1月10日(周六)(9: 00-17: 00),报到时另行通知考场。

(2)女篮:2009年1月5日(周一)(9: 00-17: 00),北京师范大学邱继端体育馆。

(3)健美操:2009年1月11日星期日(8: 00-17: 00),北京师范大学邱继端体育馆。

(4)女足:2009年1月4日周日(9: 00-17: 00),北师大西足球场。

不及物动词录取原则

1.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同学,均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项目初试和复试。

2.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我校将择优选拔部分学习成绩优秀、体育特长突出的考生,发给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认证证书。

3.获得我校专业水平认证的高水平运动员在自愿的基础上与我校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收协议》。设立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取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证后,方可签订上述协议。

4.与我校签订招收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按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参加高考时给予适当优惠。具体录取办法按教育部2009年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5.对于与我校签订招收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女足队员可报考工商管理,女篮、健美操队员可报考法律,田径队员可报考学历,以上运动队队员也可报考体育教育、运动训练。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招生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

七。制约和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学校应将考试合格者名单报学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省级招生办要以适当方式公示考生信息。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公示合格考生名单。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不能被我校录取。

3.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以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被录取资格。

4.相关项目已进入复试的考生,学校应安排兴奋剂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药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八。联系信息

联系电话:010-58801864 (8: 30-11: 30)(北京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高水平运动管理中心),010-58807962(招生办)。

地址:北京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高水平运动管理中心,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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