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计算方法实例

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计算方法实例,第1张

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计算方法实例,第2张

:“进料加工”转口贸易
(1)“进料加工”的含义。“进料加工”是指从国外进口生产出口货物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零部件、辅料和包装材料,然后自行加工生产或委托加工成成品,再出口销售的一种贸易形式。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燃料、零部件、元器件、附件、辅料和包装物(以下简称“料件”)为保税货物,由海关监管。出口货物时,海关应当核销出口货物所耗用的进口料件,并在出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性质”栏内注明“进料加工”。
(2)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国内货物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报价×税率-(当期进项税额合计+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当期应纳税额×税率)
当期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报价×退税率)-(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当期应纳税额×退税率)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报价-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的当期应税价值)×退税率
(3)“模拟抵扣”税款的计算
“进料加工”企业在按照“进退法”计算应纳税额和退税额时,由于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的应税价值构成难以计算和审核,因此将对免税进口料件进行模拟抵扣,以便于征管 具体计算时,以进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到岸价格和数量为基础,计算“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对采取上述扣税方式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料件加工的货物因故免税的,海关对其进口料件加征进口增值税,海关多征的税款可计入抵扣税款。但企业必须同时冲减按应税料件金额计算的“海关当期核销免税进口料件应税价值”金额。
由于免税进口料件模拟扣税,如果本期免税进口料件金额大于本期出口销售额,则退税金额为负数,应结转下期冲抵退税金额,而不是按零处理。
例2。2000年3月,一家生产皮鞋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出口皮鞋。按照离岸价和外汇报价,其出口货物收入800万元,国产皮鞋收入200万元,进项税额100万元。其中,出口货物为进料加工,牛、羊皮等进口料件按进口报关单注明的到岸价格和数量折合成人民币200万元。
本期应纳税额= 200×17%+800×17%-(100+200×17%)= 36(万元)
本期退税额=(800-200)×13%=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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