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学考试广州市2008年下半年独立办班、面向农村及中英合作专业考生(集体办理)申请毕业的通知

关于自学考试广州市2008年下半年独立办班、面向农村及中英合作专业考生(集体办理)申请毕业的通知,第1张

关于自学考试广州市2008年下半年独立办班、面向农村及中英合作专业考生(集体办理)申请毕业的通知,第2张

相关单位:
2008年下半年广州自考自主组织,农村、中英合作专业考生(由组织集中领取表格、发放证书的考生)集体办理毕业注册,12月15-19日进行毕业初审。届时,考生可由办学机构单独或集体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申请毕业注册。(特别提醒:本通知仅适用于已集体毕业的考生。社会考生应到各区、县级市考办办理毕业登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1。毕业注册。12月15日-18日集体办理的个人考生或办学单位网上申请毕业注册。
2。毕业初审。12月17-19日,到广州市招办进行毕业初审。
2008年下半年广州市自主办班、面向农村、中英合作专业考生毕业初审日期计划表(附件一)
3 .地址:广州市建设刘妈路16号(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三楼外办大厅)
4 .电话:83862072。

二、申请毕业必须满足的条件
1。必修课全部合格;
2。所选课程符合学分或课程的最低要求;
3。本科毕业生的附加课程达到学分或课程的最低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毕业专业及考官学校一致;
5。如果有违规记录,已经到了延迟毕业的年龄;
6。你没有获得这个专业的文凭。

三。毕业注册和毕业初审的步骤
(一)申请毕业注册
办学单位可通过集体账户登录系统为考生申请毕业注册,也可由考生自行在网上申请毕业注册。网上自行报考的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电子摄像头或姓名预测中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忘记密码的考生可以在网上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设置新密码。第二次忘记密码的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区、县级市考办设置新密码。
1。确认信息
(1)考生须登录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确认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照片、各科成绩等。,才可以申请毕业注册。
(2)考生确认籍贯、民族、最近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毕业前在系统注册。如果数据有误,可以使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2。提交毕业申请
考生或办学单位应在附件一安排的具体日期前登录系统,通过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特别说明:提交申请时,须选择“广州市”(代号“0101”)考办进行毕业初审。
3。打印材料
申请成功的考生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打印时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不允许使用喷墨打印机)和80g/m2以上的A4复印纸。打印前注意打印设置(即在菜单文件项的页面设置中,清除页眉页脚空,设置上、下、左、右边距为2cm—2.5cm)。考生或办学单位不能按要求打印的,可在毕业初审安排的日期到广州市招办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必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所有内容,然后在背面相关栏目填写个人简历,并签署意见盖章后到所在办事处或街道办事处。
(网上申请毕业的详细内容请参考广州招聘网上的《面向社会的毕业生自学考试须知》)。
(二)毕业初审程序验证——领取表格——缴费——提交表格。
1。核实办学单位集体到招办办理毕业初审,须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经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校对无误并签字盖章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①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不是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须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中心出具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需提前一个月以上持毕业证原件到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2楼,联系电话020—37626990、37627335)。
2。通过毕业初审后,领取: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已按要求自行打印表格的考生无需领取表格);
(2)毕业初审《证书》;
(3)“考生作品集”一份。
3。缴费
凭考办印制的《证书》缴费,每人38元(其中:毕业考试费30元,证书费8元)。根据市财政局的文件精神,我不会直接收取现金。支付方式:①您可以在我处用银联卡支付;②凭我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可在工商银行、商业银行或建设银行的任意网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缴费。
4。毕业初审当天或次日,各班级单位负责组织的教师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其毕业专业的要求进行审核, 并凭考生交费收据和毕业初审时打印的证书,对以下毕业申请材料进行验收:
(提示:班级单位将交费收据和毕业申请材料交市招办审核,“收据”由市招办盖章后退回给办班单位)
(1)经考生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校对无误、签字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不允许复印)。
(2)经审核并加盖招考办印章的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本科毕业的,须提交招办审核盖章:①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复印件。
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大专(或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不需要提交学历证明。
(4)《考生作品集》一份(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书包表面所有栏目,《考生作品集》由办班单位保管,直至颁发毕业证书)。

四。提交材料
12月24日、25日两天内,各办班单位须按报名人数携带交款“收据”和毕业初审“证明”,到广州市招办四楼会议室校对毕业生名单和毕业生登记表盖章,提交毕业申请材料。市招办凭《回执》审核并受理申请。
请各位考生注意,如因未按要求提交研究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而导致毕业申请延期的,顺延至下期。市招办只对考生的毕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委审定,结果(约4个月后)由学校发给考生。申请毕业后,可通知考生复印毕业登记表并保存。如有紧急需要出具学历证书的,请参照《学历证书办理须知》(见附件二)。
各班级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安排老师带队,做好毕业注册的各项工作。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4日

附件一
2008年下半年广州市独立班初试毕业考试日期时间表农村和中英合作考生

12月15日-18日12月17日
12月18日
12月19日12月12


下午
个人考生或办学单位集体网上申请毕业注册,

成功考生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两份

中山大学
行政管理部
8: 30 (50人)
行政管理部
9:30 (50人)。


珠江管理学院
8:30 (50)
9:15(50)
10:00(50)
星海音乐学院
10:30(50华南师范大学
汉语言文学教育、教育管理
8:30(50人)
9:30(50人)
10:30

班级单位到市考办校对毕业生名单,盖章,交毕业报名材料


中午

中山大学
汉语言文学
14: 30 (50人)
法学
15:00(50人)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14: 30 (50人)
15: 30 (50人)
16: 00 (60人)
省农业厅
市乡镇企业学院[/br
数学系、计算机系
教科院、政法系
15:00(50人)
其他专业


附录2
因特殊情况急需出具学历证明的考生须知。

接到省考办通知后,因升学、报考公务员、深造等特殊情况急需出具学历证明的考生。应遵循以下说明:
1 .学历证书受理时间:
上半年6月30日后,下半年12月30日后;省自考办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申请材料。考生凭准考证在周二、周四领取成绩。
2。要求考生在申办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单位证明;
②市(区、县)考办印制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③报考本科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广东省教育评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的考生只需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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