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09年普通高考考生报考条件及办法
应用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广东省常住户口居民均可申请: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或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2.在中国定居的外籍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并持有广东省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到居住地县(区)招生办、考点指定的报名点(站)报名。
3.属引进人才且持有有效期3年(含)以上《广东省居住证》的境内人员子女,在我省取得高中毕业证,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广东省居住证实施暂行办法》(粤府发〔2003〕81号)规定的,均可报考。
4.高中户口由省外迁入我省,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学生学籍和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文件)规定的,可以申请。
5.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学生;
(2)应届毕业生以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生;
(三)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应用方法:
2009年普通高考采用互联网报名方式。报名时,考生凭报名点或中学分发的考生编号和初始密码登录报名网站,然后修改密码。他们可以通过互联网了解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签字,网上录入其基本信息,然后到市、县(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校对报名信息,进行电子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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