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AT考试逻辑推理笔记(3)
反驳和支持方向:
一种方法是可行的,P122(7)
A和b之间的P113(3)和P116(12)
除A B以外的因素的影响P113(2),P123(11)
直接对b说讲义第一部分第四题。
3.因果解释
A.为一个事实的发生,一个现象的存在,一项研究的发现提供解释。
所以才会出现这个事实。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现象?就是这个原因。
B.从已知的、已经发生的事实、已经存在的现象中得出结论。这个结论其实还是
对上述事实和现象进行了解释。
★注意以上结果和事实。这种现象已经发生,并且已经确立。问是不是这个原因。
到,
这也是因果解释结构和因果结构的本质区别,一定要仔细理解。
原因解释结构的典型引导词:结果,由于,原因,归因,假设,
解释是:负责
、
把这个事实作为B,把这个原因解释为A,
方向:这个因果关系是什么?(在b和a之间)
没有其他理由解释上述事实、现象和研究发现(a除外。
原因)
支持:直接:就是这个原因导致了结果。具体来说,可以说明,没有这个原因,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
范例:课堂讲稿第一部分,第一题,第201页(12)
间接:没有其他理由来解释上述事实或现象。
反驳:直接:原因与结果无关,具体来说就是有这个原因没有这个结果或者没有这个原因。
有这个结果?
示例:P114(7),P115(9)
间接:有其他原因解释上述事实或现象P124(13)
如何统一两种结构的答案方向?
位律师回复
0条评论